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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提交《视听媒体服务法》草案:大型创作者纳入申报管理,违规最高罚3000万韩元

韩国国会已提交《视听媒体服务法》草案,拟整合现行《广播法》与IPTV相关法规,并将YouTube、OTT等新媒体纳入统一监管框架。草案规定,达到一定订阅量和收入标准的创作者需履行申报义务,平台也须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对总统令指定的部分商品或服务,监管范围将从禁止诱导购买扩大至禁止销售,违规者最高可被处以3000万韩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