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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ecommunications & Media
韩国提交《视听媒体服务法》草案:大型创作者纳入申报管理,违规最高罚3000万韩元
韩国国会已提交《视听媒体服务法》草案,拟整合现行《广播法》与IPTV相关法规,并将YouTube、OTT等新媒体纳入统一监管框架。草案规定,达到一定订阅量和收入标准的创作者需履行申报义务,平台也须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对总统令指定的部分商品或服务,监管范围将从禁止诱导购买扩大至禁止销售,违规者最高可被处以3000万韩元罚款。
Telecommunications & Media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召开首次全体会议,OTT监管仍分散在三部门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召开首次全体会议,标志着机构进入正式运转阶段,但OTT监管职责仍分散在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以及该委员会之间。随着OTT渗透率升至81.8%、付费电视订阅持续下滑,围绕OTT与传统广播适用不同监管规则的公平性争议进一步升温。
Telecommunications & Media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启动“韩国广播媒体通信振兴院”筹备工作,支持国会推进修法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表示,正着手筹备设立“韩国广播媒体通信振兴院”,计划整合观众媒体基金会与韩国广播广告振兴公社,并支持国会推进相关修法。委员会同时提出,今后将围绕重建媒体信任、完善市场秩序及推动AI转型展开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