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统合法》示意图(图片来源:Nanobanana)

随着作为韩国广播与媒体一体化统筹机构的广播媒体统合委员会(下称“放媒统委”)正式成立,悬而未决十余年的《媒体统合法》讨论再次升温。尽管Netflix、YouTube等视频平台迅速崛起,韩国目前沿用的仍是以2000年代初地面电视和有线电视为中心建立的法律框架,监管空白与监管公平性争议也由此反复出现。

据放媒统委19日消息,该机构当天在政府果川办公区召开“统合媒体法制制定外部专家座谈会”。会议在委员长Kim Jong-cheol出席下举行,Sejong律师事务所首席专门委员Lee Jong-gwan围绕“媒体环境变化下推进统合法制的必要性”作主旨发言。信息通信政策研究院(KISDI)室长Kang Jun-seok、Kim Nam-doo博士、数字产业政策研究所所长Noh Chang-hee、庆熙大学客座教授Lee Nam-pyo、Lee Jong-won博士等与会并参与讨论。

会议重点围绕OTT、FAST(广告支持型免费流媒体)等新环境快速变化背景下,为何有必要建立统一媒体法制展开讨论。与会人士表示,放媒统委计划在首届委员会任期内勾勒媒体统合法制路线图,并系统梳理长期搁置的相关议题。

目前,韩国媒体相关法律框架仍主要建立在2000年整合地面电视、有线电视等传统广播形态的《广播法》全面修订基础之上。彼时,Netflix、YouTube等全球平台尚未出现。此后,OTT迅速成长,影响力已不逊于传统广播,但由于监管体系未能同步调整,围绕“逆向歧视”、观众保护盲区等问题的争议持续升温。

事实上,韩国过去曾多次尝试推动媒体统合法立法。2019年,Kim Sung-soo议员等提出《统合广播法》,试图将OTT纳入广播体系,但因行业反对及任期届满而自动废止。2023年,广播通信委员会第五期推动的《视听媒体服务法》也因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与广播通信委员会在产业促进与监管分工上的分歧未能缩小,最终搁浅。

进入第22届国会后,去年6月,在国会科学技术信息广播通信委员会(科方委)委员长、共同民主党议员Choi Min-hee主导下,统合法任务组(TF)成立,一度引发外界期待。但受“广播4法”朝野对峙影响,原定于8月公开法案的计划未能落地。

市场普遍认为,放媒统委的成立将为久拖未决的统合法案提供新的推进动力。整体方向上,新方案预计仍将延续既有立法思路,即同时覆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兼顾产业发展需求;不过在广播与媒体统一协调机制之下,具体制度设计有望出现调整。

Kim Jong-cheol在新年致辞中表示,将加快构建“统合媒体法制”,对分散在各单行法中的监管体系进行整合与重整,同时提升不同媒体服务之间的监管公平性。

从放媒统委首届委员会的设想来看,统合法案的核心在于按服务属性重构监管强度不同的横向监管体系。过去,韩国监管模式主要按传输方式划分,不同平台分别适用不同法律,例如地面广播、有线电视、IPTV各自对应不同规则。即便提供的是同一部电视剧,遵循《广播法》的地面电视受到监管,而Netflix却不在同一监管框架内。

按照新设想,未来监管框架将依据内容形态和服务类型重新分类,以提高规则适用的公平性。例如,Netflix上的电视剧与地面电视播出的电视剧,均可归入“点播视频(VOD)”并适用相同标准;YouTube直播与地面电视直播,也可能被归类为“实时流媒体”,接受相近强度的监管。

不过,国会层面的立法意愿以及各方利益协调,仍将是最大难题。熟悉该议题的业内专家指出,最终能否成法,关键仍在国会推动。2015年和2019年相关尝试先后失败,问题并不在于讨论不足,而在于立法意志不足。与此同时,媒体生态参与者众多,协调难度很高,未来需要通过社会协商机制或政企协商机制继续推进。

此外,如何确保对海外经营者的监管公平性,以及如何通过法律区分公营广播与民营广播的“公民型分离”原则,也被视为后续讨论焦点。学界人士指出,欧盟已通过《数字服务法》(DSA)和《数字市场法》(DMA)等,对全球大型科技企业实施监管,韩国也有必要作出更为细致的制度回应;与此同时,还应通过相关制度安排进一步明确公营广播的角色,并赋予民营部门更大自主权。

另据悉,科方委计划于本月26日在Choi Min-hee主持下举行“媒体统合法制公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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