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将进一步放宽广播广告监管。在广告预算加速流向线上平台和OTT的背景下,韩国政府决定松绑长期适用于广播行业的广告限制,以扩大广告编排弹性,增强广播运营商的收入基础。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12日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广播法施行令》部分修订案。该修订案后续还将经过法制审查以及次官会议、国务会议等程序,预计于9月初公布,并在公布一个月后的10月起施行。
此次修订的核心,是取消针对单个广播节目设置的“广告时长占比不得超过20%”限制,改按频道实行单日广告总量管理。根据修订案,频道单日广告总时长上限将由现行的“日播出时长平均17%”提高至20%。这意味着,广播公司今后可根据市场需求,更灵活地将广告集中配置在商业价值更高的节目中。
不过,为防止广告在特定时段过度集中,韩国仍将对主要收视时段单独设限。其中,工作日19时至23时,以及周末和法定节假日18时至23时,广告总量上限仍维持在20%。
中插广告监管也将同步放宽。修订案将允许插播中插广告的节目时长门槛,由45分钟下调至30分钟。与此同时,45至60分钟节目可插播中插广告的次数将由1次增至2次,60至90分钟节目则由2次增至3次,其他按节目时长划分的插播次数限制也将一并上调。
◆ 取消单个节目限制,委员会预计中插广告将新增500亿韩元收入
除中插广告外,虚拟广告和植入式广告的相关限制也有所放宽。虚拟广告可适用的节目类型将扩大至文化教育类节目;虚拟广告和植入式广告在画面中的面积上限,也将由不超过屏幕的四分之一提高至不超过三分之一。
此外,字幕广告和数据广播频道广告的尺寸限制,也将由不超过屏幕四分之一放宽至不超过三分之一。对于中插广告开始前需设置提示字幕的要求,监管层决定继续保留,但将取消现行“字幕面积至少为屏幕三十二分之一”的下限规定。
此次松绑,主要是因为媒体使用习惯和广告市场重心正迅速转向线上平台、OTT等数字媒体,导致广播广告市场持续萎缩。广播业界此前一直指出,在同一广告市场竞争的情况下,广播面临的监管更严,因而在与数字媒体竞争时处于不利地位。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数据显示,韩国地面波广播广告收入已从2015年的约1.9万亿韩元降至2024年的约8000亿韩元,降幅达56%。
该委员会认为,放宽监管后,广播公司对广告需求的应对将更具灵活性。按其测算,仅放宽对中插广告的限制——即广告效果和营收贡献相对更高的广告形式——就有望带来约500亿韩元的广播广告收入增量。
在立法预告阶段,广播业界与市民团体围绕松绑幅度存在明显分歧。韩国广播协会、广播频道振兴协会、SBS等机构主张取消主要收视时段的单独总量限制,实行“完全单日总量制”,并进一步放宽中插广告相关限制。部分市民团体和消费者团体则担心,广告在特定时段集中投放以及中插广告增加,可能损害观众权益。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表示,在扩大广告编排弹性的同时,也综合考虑了广告集中投放和观众权益受损的风险,因此保留了立法预告案中“主要收视时段单独总量限制”等安排,并计划在制度实施后加强对广告编排情况及其对观众影响的监测。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委员长 Kim Jongcheol 表示,此次制度调整有望缓解媒体环境变化带来的跨媒体监管不对称问题,提升广播市场活力;与此同时,广播公司也应进一步提升内容质量,并强化对观众权益的保护。
◆ 付费电视业界肯定松绑方向,呼吁推进跨媒体监管公平
对于此次政策调整,付费电视行业也普遍给予积极评价。业界认为,在广播广告市场持续萎缩、广告收入下滑不仅冲击企业经营,也影响内容投资和产业生态的情况下,扩大广告运营自主权属于必要举措。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广播广告市场持续走弱、广告收入减少拖累内容投资和整体产业生态的背景下,此次提高广告编排自主性具有积极意义。
不过,业界同时指出,仅靠本轮松绑,难以推动已经流失的广播广告预算回流。当前广告市场重心已明显转向YouTube、线上平台和OTT等数字媒体,广告主在选择投放渠道时,也会综合考虑触达率和广告效果等因素。
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单纯放松部分广播广告限制,并不足以促使广告预算回流;后续制度改革仍应朝着保障跨媒体监管公平、使广播广告与线上平台、OTT等数字媒体在更对等条件下竞争的方向推进。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也将此次《广播法施行令》修订视为广播广告监管改革的第一步,并预告后续还将继续推进追加松绑。在当天的全体会议上,部分委员提出,应推动力度更大的制度改革,包括引入“完全单日总量制”,以及进一步放宽中插广告和赞助相关监管。
Kim Jongcheol 将此次施行令修订定义为“暂行修订”。他表示,这并非广播广告制度创新的终点,而是打破陈旧监管框架、为市场注入活力的第一步,并要求在下半年制定涵盖立法事项在内、面向广播广告生态的根本性监管创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