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项下信息传输请求权即将实施,围绕公共机构信息抓取的行业担忧持续升温。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11日表示,将把事前协商支持范围扩大至小型机构及非MyData机构,并明确自20日起不会对现有抓取服务采取“一刀切”式停用措施,而是在维持必要服务连续性的同时,推动公共机构和企业逐步转向更安全的信息传输方式。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当天介绍,11日起至31日受理第三轮“信息传输请求代理人”事前协商支持申请。本轮除原有申请对象外,小型机构及未取得MyData资质的机构也可申请。个保委将综合服务形态和安全水平等因素,评估可行的安全管理方案。
这一安排意在缓解20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令生效前,依赖现有抓取服务的企业对业务中断的担忧。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强调,制度实施并不意味着全面禁止抓取。根据修订后的施行令,企业如受用户委托,通过抓取等自动化方式获取公共机构持有的信息,需事先与相关公共机构开展协商。
协商内容包括可传输的信息范围、代理人确认方式、自动化工具的访问与认证等级、个人信息保护措施及安全管理方案等。在相应安全措施到位后,企业可在协商范围内继续沿用现有抓取方式;从中长期看,制度方向仍是逐步转向基于API的传输方式。
个保委还表示,在第三轮申请期内提交事前协商申请的企业和机构,在与信息持有方推进协商期间,可获得支持,暂时维持现有信息传输方式。这也意味着,20日制度正式实施后,自动提交材料等现有服务不会因此大面积中断。个保委的基本思路是,对仍需准备期的主体,在保障现有服务延续的同时,分阶段切换至更安全的传输方式。
第三轮试点结束后,事前协商仍将继续推进。31日后,如有新的抓取需求或新增需协商的主体,可直接向持有相关信息的公共机构提出事前协商申请。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解释称,20日并非抓取服务统一停止的时点,而是面向公共机构的事前协商机制全面启动的起点。
事前协商门槛下调:非MyData机构也可申请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表示,前两轮试点中确认的抓取需求超出预期。首轮试点于6月25日至7月10日进行,约有70家企业和机构提交150项申请;第二轮于7月20日至31日进行,约有300家企业和机构提交550项申请。
两轮合计形成约700项事前协商需求。个保委指出,抓取方式已被广泛应用于多类服务场景,但相关需求全貌仍难以全面掌握,因此将通过第三轮申请进一步识别此前未被覆盖的小型机构等主体的需求。
本轮申请主体范围也进一步明确。第三轮试点中,无论是否具备个人信息管理专业机构等其他资质,只要作为信息传输请求代理人,使用自动化工具接收由公共系统运营机构管理的个人信息传输,均可提出申请。
对于未持有相关资质的申请人,可在申请表中的资质分类栏目留空提交。但由于公共机构会在协商过程中核验代理人的访问方式、保护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申请人仍需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使用外部抓取解决方案的金融科技企业也可申请。为多家客户承接抓取业务的受托机构可集中提交申请,但实际提出信息传输请求的主体仍为各个客户,相关协商将由各客户分别推进。
实际使用HomeTax等信息的金融科技企业同样可参与本轮试点。此前,行业一度认为,未取得MyData资质的机构难以参与事前协商,进而对相关服务能否持续运营产生担忧。随着申请对象范围扩大,业内普遍认为,短期内的不确定性已在相当程度上得到缓解。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像他们这类机构如今也能提出申请,相当于先迈过了一道重要门槛,压力明显减轻。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事务总长Yang Cheong-sam表示,信息传输请求权制度的目标,并不是让公众正在使用的服务突然中断,而是在保障必要服务延续的前提下,使个人信息传输方式更加安全。个保委将通过与公共机构协商,支持相关主体在既有抓取方式基础上,逐步转向API等更安全的传输模式。
另一位金融科技行业人士表示,非MyData资质机构如今也可申请事前协商,这相当于“先翻过了一座大山”;但在数据沉淀后的分析和使用环节,行业仍有顾虑,后续仍需进一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