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2日在国务会议上汇报了政府上任一周年以来在广播、媒体和通信领域取得的主要成果。
委员会表示,在加快处理积压课题的基调下,相关政策围绕化解过去两年积压事项,并朝着实现“媒体主权”和“基本社会”相关目标持续推进。
恢复正常运转后已召开14次全体会议,完成152家广播机构再许可
委员会指出,随着4月委员任命完成并达到法定议事人数,机构已恢复全面运转。自4月10日召开首次全体会议以来,累计举行14次会议,审议议题86项,其中包括12项法规制定和修订事项、10项制裁措施。
对于长期拖延的再许可事项,委员会已完成包括16家地面电视广播运营商、2家付费电视运营商在内的152家广播机构再许可工作。与此同时,委员会还通过修订《广播法》,明确在因非广播经营者责任导致再许可或再批准程序延迟时,在相关决定作出前,原有许可和批准继续有效的法律依据。
此外,委员会还为KBS新增灾害广播手语播出要求,并启动对YTN最大股东变更批准事项的审议程序,继续推进强化广播公共责任的相关措施。
在通信领域,委员会通过修订《电信事业法》施行令,禁止按居住地区或年龄对终端补贴实行差别待遇;同时,KT因在“Galaxy S25”预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告知行为被处以罚款。
完善“广播三法”配套法规,推动世界杯联合转播
委员会表示,围绕所谓“广播三法”——《广播法》《广播文化振兴会法》和《韩国教育广播公司法》——实施所需的施行令及相关规则已完成完善,并已选定公共广播理事推荐团体。
为保障普遍收视权,委员会还支持将于今年6月开赛的北中美世界杯转播权谈判,推动地面电视与付费电视实现联合转播。围绕国民高度关注赛事和活动的转播权转售建议,以及相关协商机制的建立,制度完善工作也在同步推进。
在平台治理方面,委员会正推动修订《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法》,为大型平台运营商确立投诉举报受理义务,并为最高5倍惩罚性赔偿制度提供法律依据。针对垃圾信息治理,委员会也新增罚款条款,并完善违法所得追缴依据。
发布电视购物协同发展方案,推进设立振兴机构
今年5月,委员会发布《电视购物协同发展与活力提升方案》,内容涵盖电视购物制度改善,以及新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专门电视购物频道等措施。
与此同时,委员会正推进设立“韩国广播媒体通信振兴院”,以整合广播和媒体领域的发展促进职能。
委员会主席Kim Jong-cheol表示,委员会始终将政策能力集中在恢复广播公共性和建立数字媒体秩序上,今后也将持续推出公众可切实感受到的政策成果,营造兼顾公共性与产业竞争力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