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10日表示,为进一步保障听障人士在灾害发生时的信息获取权,《广播通信发展基本法》部分修正案已在国务会议获得通过。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表示,此次修法的核心,是将此前仅以告示形式提出的相关建议正式上升为法律规定,从而提高灾害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根据修正案,KBS作为负责灾害广播的播出机构,在灾害广播中必须配备韩语手语,帮助听障人士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与此同时,其他地面电视台以及综合编成频道、新闻专业频道运营商也被纳入适用范围,须就提供韩语手语灾害广播承担努力义务。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认为,此举有望在灾害发生时,进一步提升面向听障人士的信息传递速度和准确性。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委员长 Kim Jong-cheol表示,此次修法将有助于在灾害发生时更迅速、更准确地向听障人士传递灾害信息。相关法案经总统批准并公布后,将自公布之日起满6个月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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