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标志(图片来源: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将完善与海外科研机构开展联合研究的管理体系,重点防范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IP)外流,并提升研究经费管理透明度。按照新方案,科研机构在正式启动课题前将拥有最长6个月的协商准备期,经费执行和事后管理标准也将同步收紧。

该部11月1日表示,《国际联合研究管理体系化方案》已在第89次国家科学技术咨询会议运营委员会会议上经审议通过。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表示,随着国际联合研究形式日趋多样,知识产权流失风险和经费管理问题也逐渐显现。近年来,海外科研机构直接参与国家研发项目的情况不断增加,相关制度补强需求随之上升。

根据方案,国际联合研究类型将重新划分。原“普通型”更名为“委托型”;同时,政府与海外科研机构直接签约的“联合机构型”将被确立为标准模式。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今后将把“两阶段协议机制”作为标准流程,即先设置最长6个月的前期准备阶段,再决定是否进入正式研究阶段。此前,相关合同需在课题遴选后30天内完成签署。

在前期准备阶段,政府将支持遴选海外合作机构以及围绕知识产权合同条款开展谈判所需费用。随后,政府相关部门将审查事前协议书(IIA),并据此决定课题是否进入正式研究阶段。

对于“联合机构型”研究,方案提出将划定不可协商的最低要求“红线”和可协商的“绿线”,以确保韩国国内研究机构获得正当的技术实施权。对于“委托型”研究,则将严格适用“知识产权归国内机构所有”的原则。若发生争议,方案优先建议约定由韩国法院专属管辖,并优先指定韩国商事仲裁院(KCAB)等韩国境内仲裁机构处理。同时,还将加强通过专业机构内的知识产权支持组织为合同谈判提供支持。

研究经费管理也将根据合作类型实行差异化安排。对于“联合机构型”研究,政府将针对美国、欧盟(EU)等不同国家和地区分别制定经费使用标准;对内部控制体系完善的海外机构,则允许例外适用当地经费执行标准。

对于“委托型”研究,方案将把提交经费执行情况报告列为强制要求,并通过课题评估等方式核查支出的合理性。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国际联合研究课题,还将要求提供由当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认证。同时,政府也在推进相关方案,拟将部分研究经费以履约保证金形式保留至结算完成。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表示,后续将启动相关规章修订工作,并计划在2027年上半年之前把改进内容纳入国家研发国际联合研究手册。调整后的管理体系将自2028年新立项课题起全面适用。

此外,当天运营委员会还审议通过了“2027年国家研发项目中同时执行的研发课题数量适用排除课题”方案。

根据该方案,政府将扩大“3责5工”制度的例外适用范围。该制度对研究人员可同时承担的国家研发课题数量设定上限,即最多可参与5个课题,其中以课题负责人身份承担的课题最多为3个。

在2027年新立项课题中,年均研究经费不超过6000万韩元的小型课题、同一课题分别与多个部门签约执行的课题,以及以公共研究成果技术转移、产业化和创业为目的的技术产业化课题,将被排除在“3责5工”适用范围之外。其中,技术产业化课题的例外适用比例,将控制在各部门2027年新立项课题总量的15%以内。

韩国科学技术革新本部部长Park In-gyu表示,此次方案将成为提升制度完备性、保护研究成果和技术主权的重要契机。政府将继续与科研一线保持密切沟通,推动国际联合研究在更透明、更注重实效的框架下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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