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区块链媒体Cryptopolitan于10月28日(当地时间)报道,泰国最高法院在最新判决中确认,比特币在刑法层面可被认定为“财产”,但不具备法定货币地位。这也进一步明确了泰国对加密资产持有、交易及使用的法律边界。
法院指出,比特币可以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但不能等同于法定货币。判决的核心在于,法院将“是否属于用于清偿债务的货币”与“是否属于具有价值、可被持有和转让的财产”作出明确区分。比特币符合后者,但不符合前者。
在论证中,泰国最高法院援引民商法相关规定称,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财产同样受财产权保护。法院同时认定,比特币具有市场价格,在有交易对手的情况下可以变现,因此具备财产属性。2018年出台的《数字资产经营紧急法令》也被纳入裁判依据。该法令将加密货币界定为基于网络系统的电子数据,并可作为交换手段使用。
不过,泰国中央银行基于价格波动较大等因素,并未将加密货币认定为法定货币。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援引了这一监管立场,明确指出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法院认为,比特币虽然具有价值,也可以交易,但其法律地位并不等同于货币。
这起判决源于2022年9月15日发生在苏梅岛的一宗抢劫案。涉案外籍团伙以受害者孩子的安全相威胁,并对受害者实施暴力。受害者在胁迫之下,将5万美元和187.8万泰铢兑换成2.480801枚比特币,并转入劫匪控制的钱包。
调查显示,被告曾为该团伙提供交通工具和住宿,并协助其乘坐渡轮逃离。一审判处被告15年有期徒刑,后减为10年;二审维持该判决。最高法院同样认定,涉案比特币转账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胁迫下完成。法院据此判令返还被夺走的比特币;如无法返还,则需赔偿187.8万泰铢。
此次裁定也与泰国既有的加密资产政策方向基本一致。总体来看,泰国对加密货币作为投资资产持相对开放态度,但对其作为支付手段采取限制措施。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于2022年3月18日禁止将加密货币用于支付,违规经营者最高可被处以30万泰铢罚款,并按违规天数每日追加1万泰铢罚金。
在投资端,泰国则有所放宽。根据现行政策,2025年1月至2029年12月期间,在获批平台上产生的加密货币交易资本利得可免征资本利得税。2025年8月,泰国还启动“TouristDigiPay”试点,允许游客将数字资产兑换为泰铢后消费,但在该机制下,商户收取的仍是泰铢,加密货币并不直接作为支付工具使用。
此外,泰国近期还允许比特币和以太坊现货ETF上市,相关措施已于2026年10月16日生效。整体来看,泰国一方面继续放宽加密资产投资和金融产品化,另一方面仍不赋予加密货币法定货币地位,也不承认其直接支付功能。此次最高法院判决,再次确认了这一分轨监管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