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韩国政府正式就Google和Apple强制应用内支付行为作出处罚,韩国本土应用商店市场预计将出现变化。根据监管要求,两家公司须在3个月内开放外部支付,并调整现有收费政策。受影响开发者是否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以及Google和Apple是否进一步发起行政诉讼,也成为后续关注焦点。
韩国首次就强制应用内支付作出处罚
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28日召开第46次全体会议,决定对Google处以429亿韩元罚款,对Apple处以208.1亿韩元罚款,合计637.1亿韩元,并同时下达整改命令。
这是韩国自2021年修订《电信事业法》、引入被称为“禁止强制应用内支付法”相关规定以来,首次就此类行为作出处罚。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早在2023年10月就曾预告,拟对两家公司合计处以最高680亿韩元罚款。经过长期调查后,最终处罚金额正式确定。监管部门表示,最终罚款综合考虑了与违规行为相关的营业额,以及法定从重、从轻等裁量因素。
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认定,Google和Apple虽然形式上同时允许自有应用内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但对第三方支付收取26%的手续费,并附加不合理条件,实质上仍构成对特定支付方式的强制。
与自有应用内支付30%的手续费相比,第三方支付表面上仅低4个百分点,但开发者若选择第三方支付,仍需额外承担支付网关手续费,以及支付系统搭建和运营成本。监管部门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开发者并无足够动力改用第三方支付,因此相关安排事实上等同于变相强制使用应用内支付。
除收费问题外,监管部门还指出,两家公司针对不同支付方式设置了不合理限制。Google限制开发者按支付方式分别展示价格;Apple则要求计划引入第三方支付的开发者重新提交应用。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认为,这些做法限制了开发者对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
监管还认定,两家公司在应用审核过程中存在不当拖延行为。具体来看,在审核被延后时,两家公司未向开发者说明具体原因;即便开发者提出询问,也未明确告知延期原因及后续时间安排。
其中,Apple还被确认在手续费计算标准上对韩国本土开发者和海外开发者存在差异。2015年7月至2023年1月期间,Apple对海外开发者按不含增值税的供给价为基数收取30%手续费;而对韩国本土开发者,则以包含增值税的最终消费者价格为基数,按同样费率计费。监管部门认为,这一做法对本土开发者不利。
根据整改命令,除现有的应用内支付和第三方支付方式外,Google和Apple还须允许开发者通过应用内外部链接提供其他支付手段。同时,Google需修改与第三方支付相关的用户体验(UX)指南;Apple则需调整“使用第三方支付须另行提交应用”的相关要求。
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还要求,两家公司在发生审核延迟时,必须向开发者说明具体原因及后续处理安排。针对Apple,监管部门另行要求其制定防止国内外开发者手续费差别待遇再次发生的整改方案。两家公司须在收到整改命令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履行计划,并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
Google拟于年底前在韩国实施新支付政策
Google今年3月公布了新的全球支付政策调整方案,内容包括允许外部支付、下调部分服务手续费等,并计划于12月31日前在韩国落地实施。按照新方案,开发者除继续使用Google Play结算外,也可以采用自有支付手段或引导用户通过外部网页完成支付。
新体系的一大特点,是将服务手续费与支付手续费拆分,并根据交易类型、用户条件等适用差异化费率。按照Google公布的方案,通过Google Play产生的年度收入中,前100万美元部分适用10%的服务手续费。
超过100万美元部分的普通应用内交易中,在新体系实施后首次安装或更新应用的用户适用20%的服务手续费,既有用户适用25%。若通过外部网站支付,新老用户统一适用20%的服务手续费;如使用Google Play支付系统,还需另行支付5%的支付手续费。
此次处罚也引发市场对开发者后续维权的关注。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在本次决定中,并未直接要求Google和Apple向开发者返还已收取的手续费。但根据《电信事业法》第55条第2项,因禁止行为遭受损失的经营者,可以向违法经营者请求赔偿;同时,违法经营者需自行举证证明其不存在故意或过失。
此外,Google和Apple也可能就罚款及整改命令提起行政诉讼。对此,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表示,委员会已就两家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充分的技术和法律审查,如进入诉讼程序,将积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