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学界与业界提出,付费电视平台竞争力下滑,已不只是单个企业的经营问题,未来还可能波及K内容的投资与分发体系。因此,付费电视应被重新定位为支撑韩国本土媒体生态的核心基础设施,相关监管也需从以经营主体划分为主,调整为以服务为中心的框架。
9月30日,在首尔中区韩国新闻中心举行的“可持续媒体生态与监管创新综合研讨会”上,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新闻传播学系教授Hong Jong-yoon表示,提升付费电视竞争力,不能仅停留在维持用户规模,更关键的是巩固并延续平台在内容流通和媒体生态中的核心功能。
此次研讨会由韩国IPTV广播协会、韩国有线电视广播协会、KT Skylife和韩国广播学会联合主办,围绕付费电视产业危机展开讨论,并就如何通过监管调整恢复平台竞争力交换意见。
Hong Jong-yoon将付费电视定义为连接本土内容与用户、支撑广播收入来源和媒体多样性的“基础媒体平台”。他指出,随着用户流失和盈利能力恶化,影响已不仅限于平台经营本身,还可能向整个内容生态扩散。
在他看来,一旦付费电视平台持续走弱,中小节目提供商(PP)和地方频道的分发空间将进一步收缩,本土内容企业的投资能力以及与全球平台谈判的筹码也可能被削弱。与此同时,用户数据和内容消费入口或将进一步向全球平台集中,老年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收视可及性也存在下降风险。
Hong Jong-yoon介绍,2024年,地面电视台和一般PP通过付费电视平台获得的频道提供收入为1.5629万亿韩元,占其广播业务收入的21.7%;其中,地面电视台从付费电视获得的转播(再传送)对价为4569亿韩元,约占其广播业务收入的13%。
他还指出,当前媒体竞争的基本单元,已从单一频道或单一经营主体,转向涵盖内容、平台、数据和用户触点的整体生态体系,但韩国现行监管仍主要按传输方式和经营主体类型进行划分,已难以适应市场变化。
基于此,他建议将政策和监管的基本单元由“广播经营主体”转向“视听媒体服务”,并按照内容功能与网络功能加以区分:对同类功能实施同等监管,根据市场影响力和公共性差异设置不同责任;在商业领域减少事前监管,把重点转向用户保护和公平竞争等事后监管。
与此同时,他也主张付费电视平台推进自我革新,从单纯传输频道转向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包括统一搜索、AI推荐、个性化服务以及与OTT的融合,并通过联合投资本土内容、与中小制作公司和PP开展合作,形成“平台竞争力提升—内容投资扩大”的良性循环。
另一位发言人、数字产业政策研究所所长Noh Chang-hee则提出了资费、频道编排以及许可审批等方面的具体改革方向。
Noh Chang-hee建议,将付费电视收费机制由“申报后经主管部门受理后生效”调整为“申报即生效”;捆绑产品也应由审批制改为申报制。同时,应扩大产品设计自主权,允许用户按单频道选购,或推出小规模套餐产品。
他还提出,强制频道编排监管应分阶段缩减,并在中长期内予以废止;对公共频道,则通过支持和激励机制加以保障。此外,还应简化再许可评审程序,研究改为登记制的可行性,减少许可附加条件,并推动放宽广播广告监管。
韩国IPTV广播协会会长Yoo Yong-hwa在致辞中表示,围绕《综合媒体法》和监管体系调整的讨论已持续多年,韩国媒体产业如今需要一个能够重新投入资金、恢复创新活力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