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 Jong-cheol,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主席。图片来源: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

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表示,将就3家涉嫌在未登记、未申报情况下提供位置追踪服务的企业,向警方提请调查。

该委员会16日召开第35次全体会议,决定就3家涉嫌在未完成位置信息业务登记或未申报基于位置的信息服务的情况下,收集、使用位置信息并提供位置追踪服务的企业,向韩国国家警察厅提请调查。

委员会指出,便携式定位追踪器容易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流通,且曾出现被用于跟踪骚扰等犯罪的情况。因此,委员会于今年4月至5月对主要电商平台上销量较高的定位追踪器销售企业开展检查,共排查49家企业。

检查结果显示,其中3家企业涉嫌违反《位置信息保护及利用法》,即在未完成位置信息业务登记或未申报基于位置的信息服务的情况下,收集、使用位置信息并提供位置追踪服务。

根据现行法律,未登记经营位置信息业务的,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款;未申报经营基于位置的信息服务的,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委员会表示,今后将继续检查使用位置信息的各类服务,重点核查企业是否依法完成登记、申报,以及是否落实位置信息保护措施,督促相关企业遵守法规。

委员会主席Kim Jong-cheol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因未登记、未申报运营而导致位置信息泄露和滥用,营造更安全的使用环境;一经确认存在违法事实,委员会将提请侦查机关调查,并予以严肃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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