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韩国半导体产业园供电的《国家骨干电网扩容特别法》施行令,近期因未明确国家承担项目费用的具体标准而引发关注。
根据该法第25条,国家可按照总统令规定,对开发项目费用给予全部或部分支持。但在现行施行令中,与此对应的细则并未写入,国家承担的范围以及申请、执行程序均未明确。也就是说,半导体园区相关电网项目中,国家究竟承担多少成本、以何种方式承担,目前仍缺乏明确制度依据。
本月12日,韩国有关部门、韩国电力公司、Samsung Electronics和SK hynix签署3项协议,以推动半导体园区电力按期供应。按照规划,到2041年,Samsung Electronics将入驻的龙仁尖端系统半导体国家产业园,以及SK hynix计划建设工厂的半导体集群一般产业园,合计用电需求将达到14GW。以单台1.4GW级大型核电机组计算,相当于约10台机组的装机规模。
其中,对用电需求超过6GW的湖南地区园区,韩方计划于2029年优先供应3GW电力。政府还决定,一期供电设施成本由公共部门和民间按用电比例分摊,并推动依据《半导体特别法》对部分企业承担费用提供财政支持。换言之,目前针对这部分资金支持的法律依据,更多仍来自半导体扶持框架,而非电网项目本身所依据的《国家骨干电网扩容特别法》。
韩国政府此前在上月29日举行的一场国家项目报告活动上表示,Samsung Electronics、SK hynix、Amkor将向光州—全南西南圈合计投资896万亿韩元,建设4座存储器晶圆厂等项目。韩国相关部长Kim Seong-hwan当日表示,将按期保障该西南圈所需的6.3GW电力和每日65万吨用水。Lee Jae-myung总统也称,国家产业园基础设施中的电力和用水将由政府负责。
不过,法律层面的表态与施行令的细化安排之间,仍存在明显落差。针对第25条所规定的“国家支持开发项目费用”,现行施行令并未作出具体配套安排。输电线路、变电站等设施建设成本由国家承担的范围,以及申报、拨付等程序,均尚未确定。相比之下,居民和地方政府补偿条款已细化到具体金额,而项目成本分担仍停留在原则性表述层面。
施行令在补偿标准方面则写得相对具体。对于架空线路经过区域的地方政府,可按每1公里最高20亿韩元给予财政支持;对距离国家骨干电网设施300米以内的周边区域,以及34.5万伏(kV)及以上设施两处以上集中的区域,还可根据地区情况,将补助标准最高上调至3.5倍。施行令第5章所涉及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收购以及对架空线路经过地区的财政支持等事项,对应的是该法第21条至第24条有关居民和地方政府补偿的规定。
市场普遍预计,国家支持开发项目费用的具体标准,今后可能通过施行令修订或基本规划编制进一步明确。根据规定,韩国相关部长需每5年制定一次《国家骨干电网扩容基本规划》,并纳入30年长期展望;施行令还要求,该规划应在启动年度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完成编制。规划内容还需包括扩大电网投资所需的资金筹措方案和投资方向等。
按照程序,基本规划随后将通过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并提交由国务总理直属的国家骨干电网扩容委员会审议确定。规划确定后,相关部长还需向国会有关常任委员会报告。这也意味着,围绕龙仁14GW、湖南地区6GW以上供电需求所需的资金筹措方案,后续将进入国会审视范围。
若后续施行令修订或基本规划制定过程中,仍未明确第25条所涉支持标准,则电网项目中国家承担比例很可能仍需依赖个案协议或其他法律依据。业内人士指出,《半导体特别法》本质上属于半导体产业扶持框架,与直接规范电网建设的《国家骨干电网扩容特别法》相比,其对园区或企业的支持范围可能相对更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