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标识。

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决定,不就Tongil TV注销广播频道使用事业者(PP)登记案的二审判决提起上诉。随着判决正式确定,Tongil TV自7月2日起恢复PP资格。

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7月2日表示,已就Tongil TV提起的“撤销PP注销登记处分”诉讼,向法务部提交不再上诉意见。法务部长已于7月1日作出不再上诉指示。

此前,首尔高等法院行政6-1庭于6月10日作出二审判决,支持Tongil TV方面主张,撤销相关注销登记处分。

案件可追溯至2022年7月。当时,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批准Tongil TV对“特殊资料”进行公开利用,但附加条件要求不得公开包含“赞扬、鼓动、宣传反国家团体”或“宣传、煽动国家变乱”等内容的资料。

此后,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认定,Tongil TV多次违反“朝鲜中央电视台内容在全部节目中的占比不得超过50%”这一条件,并于2023年2月撤销相关公开利用许可。随后,该部门又于2024年1月依据《广播法》,以“通过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方式办理广播频道使用事业登记”为由,决定注销Tongil TV的PP登记。

Tongil TV于同年4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上述处分。一审法院认为,仅凭政府方面提出的事实与证据,难以认定Tongil TV系通过虚假或不正当方式完成登记,因此判决撤销处分。

政府方面不服一审结果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与一审相同的判断。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转述二审法院观点称,从社会一般观念来看,难以认定Tongil TV曾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主管机关就登记证发放等事项作出判断,因此原处分缺乏依据,属于违法处分。

二审审理期间,随着政府组织调整,原由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负责的PP登记及注销业务移交至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案件被告也相应变更为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

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表示,决定尊重司法判断,不再继续上诉。该机构还称,作为应当保障广播自由与多样性的国家机构,此前以违法方式注销PP登记,导致广播自由和公众收视权受到限制,对此“深表遗憾”。

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同时表示,今后将尽最大努力提供行政支持,协助Tongil TV履行作为广播频道使用事业者的职责,并在遵守宪法价值与相关法律的基础上,推动广播自由与公共性的协调实现,努力成为赢得公众信任的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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