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通过《虚拟资产服务法》,加密资产监管由以反洗钱为主转向覆盖业务全流程的常态化监管。 [图片来源:Reve AI]

中国台湾通过一部覆盖加密资产服务全流程的新法,并将稳定币发行正式纳入许可监管。

据区块链媒体CoinPost 7月1日报道,中国台湾立法机构于6月30日表决通过《虚拟资产服务法》(Virtual Asset Service Act),对加密资产相关服务提供商建立更完整的监管框架。

此次立法的核心,是对加密资产经营主体进行分类规范,并将监管重点从以反洗钱为主,扩大至业务经营、内部管理和市场秩序等领域。中国台湾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这意味着对加密资产业者的监管目标,正从“反洗钱对策”进一步转向“业务运营与市场秩序的全面规范”。

根据新法,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被划分为7类,包括兑换、交易平台、转移、托管、承销、借贷及其他业务。各类机构除需具备相应的财务和业务条件外,还须对管理层及关键负责人进行适格性审查,建立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及网络安全管理机制。

针对交易平台,新法进一步细化了经营规范,要求建立加密资产上架、下架审核机制,并就客户资产隔离保管、外包业务管理、对客户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及财务报告报送等作出明确规定。市场预计,现有加密资产交易平台面临的监管要求将明显提高。

在稳定币方面,新法设置了专门的许可要求。拟在中国台湾发行稳定币的机构,须先取得中央银行同意,并获得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发行方还必须全额持有准备资产,并以信托方式进行隔离管理,同时履行定期审计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市场不当行为,新法也同步加重处罚。法案明确禁止价格操纵、虚假陈述及欺诈行为;违规者可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新台币1000万元至2亿元。

对于现有业者,新法设置了过渡安排。法案的施行日期将由行政院另行确定。在施行前已完成反洗钱登记的VASP,以及已依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须在法案施行后12个月内提出许可申请,并在21个月内取得许可或牌照。如确有不可避免因素,期限最多可延长一次,延长期为3个月。

下一步,相关配套制度仍将继续完善。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将着手制定下位法规,并结合立法机构财政委员会的附带决议及议员意见,持续与行业团体等相关方沟通协商。

整体来看,此次立法显示,中国台湾加密资产行业正从以申报、登记为主的阶段,转向许可准入和常态化监管并行的新阶段。尤其是在稳定币领域,中央银行同意与金融监管许可并行的要求,意味着未来市场将更加重视发行资质、准备资产管理及信息披露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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