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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企划财政部于1日召开今年第二次采购政策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共工程中标制度优化、国家合同争议案例相关制度改进、自行发包机构整改检查等多项议题。

此次制度调整的一项重点,是针对公共软件项目合同中频繁出现的争议作出完善。围绕规格变更和任务内容变更能否作为合同价款调整依据,相关纠纷持续不断。为此,政府拟明确将“规格和任务内容变更”纳入可调整合同价款的“设计变更”范围,同时强化发包机构在任务变更中的程序履行责任。

业内认为,现行制度并未清晰界定,软件合同中的规格变更或任务内容变更是否属于法律和制度层面所认可的“设计变更”范围,这也导致国家合同争议调解实践中长期存在解释分歧。

根据修订方案,韩国政府拟通过修订《国家合同相关法律》和《一般服务合同条款》示范文本相关规则,为软件合同在发生规格或任务内容变更时调整合同价款提供明确依据。与此同时,为尽量减少因任务变更指令引发的争议,方案还将进一步明确承包方的相关权利,包括可要求发包机构出具任务变更请求书,并申请召开任务变更审议委员会。

对于此次制度完善,韩国IT服务产业协会表示欢迎,称其有望成为推动公共软件项目合同环境走向更合理化的重要转折点。

韩国IT服务产业协会会长 Shin Jang-ho 表示,此次制度完善针对公共软件项目中反复出现的任务变更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合同价款调整依据不足,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将为建立更合理的任务变更程序、为变更工作支付合理对价提供制度支撑。

Shin Jang-ho 还表示,公共软件项目因业务特性,任务变更往往难以避免;对变更工作支付合理对价,本就是合同履行中的基本原则。期待此次制度完善能够提升公共软件项目的可预期性,减少发包机构与企业之间不必要的纠纷,推动形成更加稳定的项目实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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