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正着手完善网络仇恨言论应对机制。
18日,在首尔木洞广播会馆举行的“网络仇恨言论应对方案研讨会”上,委员会主席 Ko Gwang-heon 表示,调侃和消费历史事件、社会创伤的内容在网上反复传播,已引发广泛社会担忧。随着网络仇恨言论传播速度加快、影响不断扩大,有必要从制度层面重新审视现行应对体系,研讨会上提出的意见也将用于后续政策和制度改进。
围绕仇恨言论的争议在韩国已持续多年。自2013年 Ilbe 相关争议后,2016年江南站女性遇害事件、2017年反对也门难民示威等事件都曾引发社会讨论。上月23日,在前总统 Roh Moo-hyun 逝世17周年纪念活动上,被认为是 Ilbe 用户的访客作出嘲讽举动,再次激化相关争议。
此事随后经总统 Lee Jae-myung 在社交媒体上转发,舆论进一步升温。Lee Jae-myung 于上月24日在SNS发文称,应研究关闭类似 Ilbe 这类煽动仇恨的网站,并考虑引入惩罚性赔偿、罚款等措施,同时将就此向国务会议作出指示。
事实上,关于关闭 Ilbe 的讨论早在2018年文在寅政府时期也曾推进,但之后中止。原因在于,Ilbe 上并非全部内容都属于违法信息,且未能证明其70%以上帖文违法,因此未达到委员会启动相关审议的门槛。
在当天的研讨会上,多位专家提出,从监管实效出发,法律规制应聚焦于社会危害明确的极端仇恨言论;对于程度较轻的仇恨表达,则更适合通过教育和宣传等方式加以应对。
在主题发言中,Sookmyung Women’s University 法学院教授 Hong Sung-soo 表示,行为规制应限定在“煽动仇恨”等危害明确的狭窄范围内。即便推进监管,也应综合考量制度成本与实际效果。
Hong Sung-soo 还指出,言论自由并非没有边界。就仇恨言论立法而言,无论是美国模式还是欧洲模式,都各有局限,难以简单照搬其一。以美国为例,虽然没有单独的仇恨言论禁止法,但反歧视法以及对仇恨犯罪从重处罚的制度更为严格;而欧洲虽然普遍设有仇恨言论禁止法规,但在实际起诉和处罚层面,案例并不多见。
针对将于下月7日施行的《信息通信网法》修订案,Hong Sung-soo 评价称,这是自2010年代围绕仇恨言论展开讨论以来,首次在法律中加入相关禁止性条款,具有积极意义。不过,他同时指出,该修订案目前仍主要停留在删除、屏蔽帖文层面,尚缺乏追究平台和运营方责任的机制,后续仍需补充平台责任条款,并制定更具体的配套指引。
对于监管边界,与会者普遍认为,刑事处罚应被视为最后手段,相关应对措施应尽可能在不诉诸刑罚的前提下推进。
韩国女性民友会性平媒体与反歧视团队负责人 Jeong Seul-a 表示,线上仇恨言论演变为线下暴力的案例并不罕见,一些表达显然不能以“言论自由”之名被放任不管。她建议,委员会应与专家及国家人权机构合作,制定并公开相关指南,以减少外界对“审查”的争议。
延世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Lee Seung-hyun 则表示,与其优先强化监管,不如先从教育和认知转变入手。他并举例称,加拿大联邦政府已于2024年出台综合性的仇恨应对指引。
国会立法调查处研究员 Choi Jin-eung 认为,韩国现阶段的仇恨言论监管路径更接近欧洲模式。此次《信息通信网法》修订新增了涉及仇恨及煽动仇恨信息的条款,但不同于现有的名誉毁损条款,并未纳入刑事处罚规定,因此不宜将其理解为转向刑罚监管。
Kookmin University 社会学系教授 Choi Hang-seop 则对将“特定个人”纳入法律适用范围表示担忧,认为这类规定可能被滥用于保护掌权者;同时,如果社会因畏惧国家公权力而不敢表达意见,也将对民主构成风险。
除专家讨论外,韩国国会方面也释放出支持立法的信号。
在研讨会上发表基调演讲的共同民主党议员 Lee Ju-hee 表示,有必要制定“韩国版数字服务法”,并根据在线中介服务在规模和功能上的差异,设置差别化义务。她强调,网络仇恨言论问题已经不仅是平台治理议题,也是一项民主议题。
同党议员 Kim Hyun 表示,总统此前已两次提出类似要求,一次是在SNS发文中,另一次是在去年11月的国务会议上。如果制度建设确有必要,希望各方积极提出意见,民主党议员也将推动相关立法。
据介绍,上述两名议员已于上月结束在科学技术信息广播通信委员会的上半程任期,目前正等待下半程常任委员会分配结果。
韩国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表示,将以此次研讨会汇集的专家意见为基础,制定网络仇恨言论审议标准,并持续推进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实质性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