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图片来源:Shutterstock)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21日表示,为配合将于7月施行的《人工智能(AI)基本法》修订内容,已自当天起启动施行令修订案立法预告。

据介绍,修订后的《AI基本法》已于去年12月30日在国会获得通过,并于今年1月完成修订。其中,国家AI战略委员会改组、专业人才支持等可先行实施的内容,已自1月22日起施行;公共领域AI导入和应用促进等需由施行令进一步细化的事项,则计划于7月21日随施行令一并施行。

此次施行令修订案首先明确了AI弱势群体的范围。除残障人士、65岁以上老年人、基础生活保障领取者和次低收入群体外,还将职业中断女性、求职者、非首都圈中小企业在职人员以及农渔业从业者等纳入其中。

在公共采购方面,修订案明确了可优先采购的AI产品和服务范围,包括经韩国人工智能振兴协会确认、且完成韩国信息通信技术协会技术审查的相关产品和服务,以及由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通过告示指定的产品和服务。修订案还规定,如在采购AI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发生损失,相关经办人员在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可免于追责。

在AI产品和服务费用支持方面,支持对象除AI弱势群体外,还包括非首都圈高校人才和理工科人才。修订案同时细化了通过风险投资母基金支持AI创业的具体程序,并对高校、企业等在获得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部长许可后设立AI研究所的条件及支持事项作出规定。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AI政策室室长Kim Gyeong-man表示,随着修订后的法律于7月施行,韩国在推动AI应用普及和产业培育方面的法律支撑将进一步加强。该部还将积极推动AI产品和服务在公共采购市场的导入,并通过设立AI研究所带动政企技术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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