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会立法调查处标识。图片来源:韩国国会立法调查处

围绕奥运转播权独家争议,韩国国会立法调查处提出,有必要对现行普遍收视权制度进行全面检讨和重构。

韩国国会立法调查处25日发布题为《奥运转播权独家争议与数字媒体时代的普遍收视权制度》的报告称,现行《广播法》对普遍收视权的定义,应明确写入“无需额外付费即可收看”的内容,以确保未订阅付费电视或OTT服务的观众,同样能够收看“国民关注活动”。报告还提出,当没有经营主体愿意转播相关活动时,可研究赋予公营电视台法定转播责任。

报告将扩大“国民关注活动”范围列为重点课题之一。现行告示主要限于多数国民关注的热门体育赛事。对此,报告建议将残奥会、女子国家队比赛等以社会弱势群体为主体或面向相关群体的活动,以及其他文化活动纳入适用范围。

报告还指出,应将目前以广播频道为核心的制度,调整为覆盖线上平台和相关服务的体系。具体而言,可区分广播转播权与数字转播权,并围绕活动类型、覆盖范围、是否免费、转播优先权等因素,研究制度改造方案。

2026年米兰-科尔蒂纳冬奥会由付费电视频道JTBC独家转播。这也是韩国地面电视台首次未转播奥运赛事,导致未订阅付费电视的观众无法观看比赛。JTBC已独家获得截至2032年的冬夏奥运会及FIFA世界杯转播权。若转售谈判未能达成一致,类似情况也可能在6月的北中美世界杯转播中再次出现。

报告指出,JTBC作为覆盖逾90%家庭的广播事业者,按现行《广播法》并不构成违法。原因在于,现行法律只要求“国民关注活动”应通过可覆盖一定家庭比例的播出方式提供,并未明确规定观众必须“免费收看”。

此外,用于指定“国民关注活动”的相关告示——韩国放送通信委员会告示第2016-14号——自2016年出台以来从未修订,这也被报告列为现行制度的一项问题。

韩国国会立法调查处表示,媒体环境和公众关注议题仍在持续变化,因此有必要在动态审视普遍收视权概念及其实现方式的同时,推动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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