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1日表示,《企业附属研究所等研发支持法》及其施行令、施行规则自当天起正式施行。
此次立法的重点在于提高企业研发制度的灵活性,并进一步完善对企业研究人员的制度保障。所谓《企业附属研究所等研发支持法》,是将原本纳入《基础研究振兴及技术开发支持法》框架管理的企业附属研究所、研究开发专职部门制度单独立法,形成独立的法律体系。该法已于去年1月制定并公布。
随着新法落地,企业附属研究所认定制度也同步调整。新规明确,研发场所原则上仍应为独立空间;但在难以设置固定隔墙的情况下,使用可移动隔断划分的空间,也可被认定为研发场所。
在研发人员认定方面,参与国家研发项目的硕士在读人员,今后在符合条件时可被认定为研发专职人员,以扩大企业对一线研发人才的使用范围。此前仅允许设立1处的分支机构,也将调整为可支持多处分支机构设立和运营。
对于不符合认定标准的情形,整改期限也将适当延长。此前企业在收到整改命令后,如1个月内未完成整改,认定资格可能被撤销;今后如企业提出申请,整改期限最长可延长至2个月。与此同时,新规还允许研究所人员中从事研究管理岗位的员工兼任其他工作。
新规同时明确,企业附属研究所和研究开发专职部门一旦被依法启动撤销认定程序,不得以“自愿撤销”方式替代处理。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部长还可就认定标准是否持续符合要求、变更申报事项是否属实等开展现场调查;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妨碍现场调查的,将被视为可撤销认定的情形。
针对冒用等违规行为,新规也作出明确禁止规定,并进一步细化相关违法行为的罚款标准。为推动制度平稳落地,政府还计划设置为期3年的引导期。
此外,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将每年9月7日定为“技术开发者日”,以纪念企业研究人员取得的成果,并提升民间研发活动的社会价值。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部长Bae Kyung-hoon表示,企业附属研究所是带动国家增长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研发主体,政府将以新法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制定更加系统的企业研究活动支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