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媒体产业的重心正加速向在线流媒体服务(OTT)转移,但原本用于支持广播产业发展的“广播通信发展基金”改革却迟迟未能推进。随着传统广播广告收入持续下滑,基金财源压力不断加大;与此同时,围绕本土与海外OTT平台监管是否公平、以及是否可能引发通商摩擦的争议,也让制度调整陷入僵局。
韩国国会法案信息系统显示,由韩国共同民主党议员Cho In-cheol等人在第22届国会开幕后不久提出的《广播通信发展基本法》修正案,在2024年9月完成法案审查小组审议后,至今已搁置约一年多。事实上,围绕基金征收公平性的讨论自2022年起就已在国会展开,但即便经历政权更替和国会格局变化,相关议题仍未取得明显进展。
按照现行制度,广播通信发展基金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地面波电视台、综合编成频道、新闻频道以及付费电视运营商,征收依据为广播广告销售收入。OTT则被归类为“附加通信业务者”,目前不在基金征收范围之内。
上述修正案提出,将对营收或用户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OTT运营商征收基金,征收比例最高为营收的1%。立法方认为,OTT同样受益于基金支持下形成的广播通信基础设施和用户保护体系,因此也应承担相应的公共责任。
随着广播行业盈利能力减弱,基金来源承受的压力愈发明显。韩国放送通信委员会近日发布的《2025广播通信广告费调查》显示,2024年韩国广播广告费同比下降5.0%,降至3.2191万亿韩元;同期,包括OTT在内的在线广告市场规模同比增长8.2%,达到10.1514万亿韩元。
尽管扩大征收范围的必要性不断上升,但复杂的利益博弈使改革难以落地。最大的障碍之一,在于这一制度安排可能引发本土与海外运营商之间的监管失衡。Tving、Wavve等韩国本土OTT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同时还需向电信运营商支付网络使用费和内容分发网络(CDN)费用;如果再增加基金负担,市场竞争力可能进一步被削弱。相较之下,如何对Netflix、Disney+等全球OTT实施强制征收,在现实中仍面临较大执行难度。
一位韩国业内人士直言,如果无法对“连网络使用费都不缴纳”的全球平台建立实质性的征收机制,最终结果很可能是韩国企业承受双重监管压力。
此外,政界还担心相关制度安排可能引发通商摩擦。有报道称,在去年的韩美首脑会谈中,双方已在正式文件中写入相关条款,明确在网络使用费和在线平台监管等数字服务政策上,不得对美国企业实施歧视性待遇。
对于基金征收问题,全球OTT平台则主张以直接投资替代缴纳基金。Netflix承诺自2023年起,在4年内向韩国内容产业投资3.3万亿韩元。以2024年为基准,Netflix Korea营收为8997亿韩元,其在韩国市场的投资规模已高于法国要求平台将本地营收20%至25%再投资于本土内容的标准。
有专家认为,广播通信发展基金制度本身需要从根本上重新设计。韩国OTT论坛会长Ahn Jeong-sang表示,在本土OTT普遍亏损的情况下继续加征基金,无异于“二次负担”,而如果又无法确保对海外平台有效执行,最终只会造成对本土企业不利的监管结果。
Ahn Jeong-sang同时指出,全球OTT通过IP独占等方式推进内容投资,可能削弱韩国内容产业的自主发展能力,因此韩国亟需推出更精细、也更能反映媒体环境变化的政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