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在韩国国会全体会议上,执政党议员 Yoon Han-hong 就《商法》部分修正案替代案启动无限辩论后,在野党议员离场。图片来源:Yonhap News Agency

韩国国会24日将第三轮《商法》修正案提交全体会议审议。该法案由最大在野党主导推动,核心内容是要求企业原则上将库存股在1年内注销。由于执政党已申请“无限辩论”(filibuster),法案预计最快将于25日下午进入表决程序。

当天举行的全体会议上,这项以完善金融和资本市场结构为主要目标的《商法》修正案被列为议程。根据草案,公司回购形成的库存股,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注销。

草案还规定,若企业因《电信事业法》等相关法规而受到外资持股限制,为遵守法律规定,原则上应在法案施行之日起3年内,在必要范围内处置库存股。

不过,若出于员工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特定目的,经全体董事签字盖章确认持有及处置计划,并且该计划每年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则可适用注销义务例外。

但对于因并购(M&A)或转型为控股公司等原因而被动取得的库存股,产业界此前要求设置例外条款的诉求并未被采纳。

执政党对此强烈反对,称该修正案可能使韩国企业更易暴露在敌意收购风险之下。执政党认为,为确保企业至少保有基本的经营权防御手段,不应一律强制注销库存股。

在法案提交全体会议审议后,执政党随即申请无限辩论,由议员 Yoon Han-hong 作为首位反对发言人登台。执政党计划借2月临时国会会期、直至下月3日结束前,连续进行7天8夜的无限辩论,以凸显最大在野党单独推动法案处理的不当性。

最大在野党则主张,为消除“韩国折价”,有必要推动库存股强制注销。其指出,根据《国会法》,无限辩论开始24小时后,可由在席议员以五分之三以上赞成终止讨论,因此计划于25日下午结束辩论并推动法案表决。

随着第三轮《商法》修正案在国会通过的可能性上升,韩国企业也在制度正式落地前加快处置库存股。韩国资本市场研究院数据显示,去年上市公司披露的库存股处置公告中,25.3%集中在12月发布。

按月份看,2025年1月至11月,库存股处置公告月均为43.9件,而12月单月增至164件。其中,12月处置的库存股有超过一半(55.5%)流向特定个人或特定公司。

韩国资本市场研究院研究委员 Hwang Hyun-young 表示,这反映出在制度调整前,企业通过库存股稳定控制权或整理继承结构的动机相当强烈。他同时警示,若处置对象为最大股东子女,可能引发经营权“变相继承”争议;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培育“友好股东”的做法,也可能带来新的市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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