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互惠关税违法后,美国总统Trump表示,将把面向全球新设的“全球关税”税率由10%上调至15%。外界普遍认为,尽管最高法院对其既有关税依据作出限制,Trump仍打算借助其他法律工具延续高关税政策。
Trump于21日(当地时间)在社交媒体Truth Social发文称:“作为立即生效的措施,我将把全球关税(Worldwide Tariff)从10%提高到经法律审查后可适用的最高15%。”
他还表示,世界上许多国家“几十年来一直在‘敲诈’美国,而且从未遭到任何报复(在我出现之前!)”。
Trump称,这一决定是基于对“昨天最高法院作出的荒谬、粗糙且极度反美的关税裁决”进行“彻底、详细、完全的审查”后作出的。
Trump同时表示,Trump政府将在未来数月内决定并公布“新的、法律允许的关税”,并称此举将延续其“让美国再次伟大”的进程。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前一天裁定,Trump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对各国加征的互惠关税违法。
在该裁决出炉后,Trump随即表示将改用其他法律依据维持关税政策,并援引《贸易法》第122条签署行政命令,对全球加征10%的“全球关税”。如今,他又进一步表态,计划将这一税率上调至15%。
根据《贸易法》第122条,总统可为应对国际收支问题,在最长150天内加征最高15%的关税;若150天后仍需继续实施,则必须获得国会批准。
除这一路径外,Trump还计划动用《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和《贸易法》第301条等工具,以替代已被判无效的互惠关税安排。
其中,《贸易扩展法》第232条规定,经相关部门调查后,如认定特定商品进口威胁国家安全,总统可对相关商品加征关税。该条款此前已被用于汽车、钢铁等多类商品。
《贸易法》第301条则允许总统在履行通知、意见征集等法定程序后,对实施不公平或歧视性贸易做法的贸易对象采取加征关税等报复措施。
不过,法律界也指出,Trump最新提出的关税措施仍可能面临新的法律风险。
《华尔街日报》(WSJ)报道称,法律专家对于当前美国贸易逆差是否符合《贸易法》第122条的适用条件,仍存在争议。
报道指出,Trump方面主张,美国的贸易逆差属于第122条所称的“根本性国际支付问题”;但也有观点认为,现状未必足以作出这样的认定。
WSJ据此认为,Trump推出的“全球关税”同样可能陷入新的法律纠纷。
路透社(Reuters)也指出,《贸易法》第122条此前从未被启用,因此相关举措可能进一步引发诉讼。
路透社还称,如果150天后仍希望继续适用第122条,Trump政府还需获得国会批准,而国会是否会接受这一安排仍是未知数。
此外,Trump还在另一则Truth Social帖文中,称赞了在前一日裁决中持少数意见、认为其关税政策合法的3名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Trump写道:“我的新英雄是联邦最高法院法官Brett Kavanaugh,当然也包括Clarence Thomas、Samuel Alito法官。”他还表示,“没有人会怀疑,他们同样以‘让美国再次伟大’为目标。”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