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已向违反再许可附加条件的有线电视运营商D'LIVE下达纠正命令,要求其在3个月内拿出包含增资措施在内的负债率改善方案,以推动公司改善持续恶化的财务结构。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7日召开第40次全体会议,经表决决定,根据《广播法》第99条第1款第2号,对D'LIVE作出纠正命令。原因是该公司未履行再许可附加条件中“提交负债率改善方案并获得批准”的要求。
D'LIVE在去年获得再许可时,被要求制定负债率改善方案并报委员会批准。此后,公司分别于去年10月和今年1月两次提交履行计划,但均在上月2日被认定不予批准。
委员会当时认为,D'LIVE提出的外部融资等核心举措缺乏具体性和可操作性,难以视为实质性的财务改善方案。因此,委员会要求其在3个月内重新提交包含增资措施在内的负债率改善目标及具体执行方案,并完成报批。
在当天提交的意见中,D'LIVE请求将纠正命令的履行期限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理由是需要时间评估增资规模和方式,并与投资者及债权团展开协商,同时还需完成外部评估和内部审批等程序。
不过,委员会表示,自再许可附加条件设定以来已过去相当长时间,且D'LIVE此前已两次获得提交履行计划的机会。综合考虑后,委员会未接受其延长期限的申请。
这意味着,D'LIVE必须自收到纠正命令之日起3个月内,制定包含增资措施在内的负债率改善目标及执行方案,并提交委员会审批。
D'LIVE近年来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截至去年年底,按合并口径计算,公司资本总额为负741亿韩元,已处于资不抵债状态;自2019年以来连续7年出现净亏损,其中去年净亏损为896亿韩元。
在媒体消费持续向IPTV和在线视频服务(OTT)迁移、整体有线电视市场不断萎缩的背景下,D'LIVE长期推进的出售事宜也迟迟未见突破。目前,公司在由金融机构组成的主要债权团主导下维持运营,市场对其通过增资改善财务结构的需求进一步上升。
委员会还表示,若D'LIVE此次未履行纠正命令,可依据《广播法》采取后续处置措施。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副委员长Minsoo Ko表示,如不履行纠正命令,依据《广播法》可作出吊销许可、全部或部分停业、暂停广告业务、缩短许可有效期等处置,并要求公司切实落实整改要求。
委员会主席Jongcheol Kim则强调,广播经营者的财务稳健性关系到广播服务的稳定提供、公共责任的履行以及观众权益保护,要求D'LIVE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结构改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