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出加密资产托管规则修订提案,拟在特定条件下允许自托管,并允许按州法设立的信托公司担任客户资产和基金资产的托管机构。
据区块链媒体CoinPost 10月2日(当地时间)报道,此次提案主要针对投资顾问和受监管基金的加密资产托管安排,涉及《1940年投资顾问法》和《1940年投资公司法》项下相关规则的修订。
SEC表示,现行多项托管规定制定于互联网普及之前,已难以充分反映当前市场结构和资产形态的变化。因此,本次修订的重点之一,是使托管规则更符合当前市场环境,并为已注册投资顾问及受监管基金提供更明确的合规框架。
提案涵盖的对象包括已注册投资顾问,以及投资公司、业务发展公司等受监管基金。根据提案,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投资顾问可对部分加密资产采取自托管安排;与此同时,按州法设立的信托公司也将被纳入可使用的托管机构范围。
SEC称,提案在《联邦公报》刊登后,将启动为期60天的公众意见征集。市场关注的焦点将集中在自托管的适用边界,以及州法信托公司作为托管机构所需满足的具体条件。
SEC主席Paul Atkins表示,自2008年比特币问世以来,加密资产已从小众市场发展为数万亿美元规模的资产类别,投资者也持续在这一领域寻找机会。他指出,现行资产托管规则未能及时跟上市场变化,而此次提案旨在为投资顾问和基金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托管路径。
尽管美国参议院9月15日就“Clarity法案”推进程序的终止辩论动议,以49票赞成、50票反对未获通过,SEC仍在现有权限范围内持续推进与加密资产相关的监管安排。9月17日,SEC公布了针对部分代币化证券交易基础设施及流动性提供方的临时监管豁免措施。
随后,公司金融部(CorpFin)又于9月25日和28日发布了包含工作人员观点的加密资产FAQ,就加密资产是否构成证券的认定给出意见。文件认为,在既有运行系统中的代币赎回及常规更新不构成投资合同,相关表述可能对发行人的实务判断产生影响。虽然上述内容并非正式立法,但具有解释性指引属性,可能影响市场实践。
在立法推进放缓的背景下,SEC正通过豁免安排、工作人员解释和规则提案并行推进制度调整。后续市场关注点,或将集中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能否进一步明确自托管的适用范围,以及州法信托公司纳入托管体系后,将如何影响投资顾问和受监管基金的产品设计与合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