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韩国金融监督院

韩国金融当局正推动将代币证券(STO)的适用范围,从目前主要集中于碎片化投资,进一步扩大至股票、债券、基金等传统证券产品。随着相关制度拟于2027年2月落地,首阶段将率先覆盖面向机构投资者的私募MMF、私募公司债和非上市股票等品类,分阶段推进证券代币化。

韩国金融委员会4日在韩国证券存管机构(KSD)首尔办公室召开“官民联合代币证券协议体”第三次会议,并公布《代币证券政策方向》。

韩国金融委员会介绍,代币证券是指基于区块链等分布式账本技术发行和流通的证券。今年2月,韩国通过修订《电子证券法》将其纳入制度框架,法律上的正式表述为“分布式账本登记股票等”,相关法律将自2027年2月4日起施行。

根据最新政策方向,韩国拟将代币证券与单纯的碎片化投资概念区分开来,建设可支持股票、债券、基金等传统证券以代币形式发行的制度和基础设施。

第一阶段将在2027年2月法律正式生效时启动。基金领域将推进面向机构投资者的私募货币市场基金(MMF)代币化;债券领域将从面向机构投资者的私募公司债着手;股票领域则拟通过将非上市股票纳入信托资产的方式推进代币化。面向公开募集的碎片化投资证券,也可自第一阶段起以代币形式发行。

第二阶段将在评估第一阶段的运行稳定性、效率及市场需求后,逐步将代币化范围扩大至公募证券。第三阶段则将研究与稳定币等支付工具的衔接,并推动建设链上结算基础设施。

与此同时,韩国还将围绕韩国交易所同步推进试点项目,验证上市股票代币化的可行性,并参考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纳斯达克相关试点经验。

在碎片化投资产品方面,基础资产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监管部门表示,在满足同类资产、集合标准和目的明确,且不包含不良资产等条件的前提下,将允许对多项基础资产进行打包,即实施资产池化(Pooling)。

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未来将形成的资产也可作为碎片化投资的基础资产,例如未来销售应收账款等。

投资者保护方面,对于以非金钱信托受益证券方式公开募集的情形,单个普通投资者的认购上限将根据基础资产特性等因素确定。监管部门给出的参考标准为,以3000万韩元和发行规模的5%孰低为准。

在牌照制度方面,韩国金融委员会明确,不会为代币证券单独设立新的金融投资业务牌照体系。已依据《资本市场法》取得投资中介、经纪或自营交易许可的证券公司,以及场外交易所,可在现有牌照业务范围内开展代币证券相关业务,无需另行取得许可。

不过,场外交易所若要支持代币证券交易,仍需事先与韩国金融监督院协商。除非上市股票、非金钱信托受益证券外,监管部门还将新设债务证券场外交易所许可类别。

普通投资者在场外交易所的交易限额也已明确:按单一场外交易所口径计算,年度净买入上限为1亿韩元。对于发生在场外交易所的违法交易行为,监管还将适用《资本市场法》项下的刑事处罚、罚款及账户冻结等制裁措施。

针对可直接管理本公司所发行代币证券账户的非金融企业,即“发行人账户管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细化了注册条件。其中,自有资本门槛设定为40亿韩元;人员配置方面,拟要求至少配备1名账户管理专员、1名内部控制专员和2名IT系统专员。

韩国金融委员会计划于9月底就《资本市场法》和《电子证券法》下位法规修订案启动立法预告,修订内容将包括代币证券发行范围、场外交易所许可类别及交易限额、发行人账户管理机构注册条件等。韩国证券存管机构和证券公司也将配合2027年2月第一阶段实施时间表,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韩国金融委员会副委员长Kwon Dae-young表示,代币证券不会停留在碎片化投资层面,监管将通过战略性、分阶段的推进路径,为股票、债券、基金等传统金融产品以代币形式发行和交易奠定基础。

他还表示,韩国将从“数字资本市场”的视角出发,推动证券发行、交易、清算、结算、权利行使以及基础资产等资本市场全流程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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