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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拟原则上禁止重复上市 物的分割子公司上市须经股东同意

韩国金融委员会与韩国交易所7日启动相关规则修订意见征集,拟原则上禁止损害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的重复上市安排。根据新规,母公司董事会须就子公司上市进行股东影响评估并制定保护方案;物的分割后设立的子公司上市,原则上必须取得股东同意。对规模占比较小的子公司,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交易所可适用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