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信息通信工程行业修法落地。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14日表示,《信息通信工程业法》修订案已在国务会议获得通过,重点在于完善合同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保护,并为行业持续发展夯实制度基础。
此次修订的一项核心内容,是将民间信息通信工程项目纳入“相互担保”义务范围。根据新规,在民间项目中,如承包方已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发包方也须就工程款支付提供担保或相应担保物。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指出,此前民间项目不同于公共项目,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缺乏明确制度安排。此次将相互担保义务制度化,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合同双方的权利保障。
修订案还为建立和运营监理管理系统提供了法律依据。现行制度规定,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的企业不得将监理人员重复登记到多个项目中,但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管理系统,相关部门难以及时识别一人多项目重复登记或虚假申报等问题。随着系统建成并投入运行,监理业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望进一步提升。
针对新登记企业,修订案也新增了培训要求。根据规定,新登记的信息通信工程企业须在登记后6个月内完成相关法律法规及实务培训。此前,一些新设企业因对制度不熟悉而受到行政处分等不利影响。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表示,此举旨在提前防范违规风险,帮助企业平稳进入市场。
此外,若工程企业因施工管理不善对工程本身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必须投保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或加入互助保障体系,以确保相关赔偿责任能够得到履行。修订案同时也为公共项目发包方将相关费用计入工程造价提供了依据。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预计,此次修法将为信息通信工程市场构建“共生”基础。目前,该市场规模约为20万亿韩元,约有1.3万家企业参与其中。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信息保护网络室室长Choi Woo-hyuk表示,政府将继续听取一线意见,营造有利于工程企业稳定经营的环境,并通过制度支持推动建立更加公平的合同秩序和更安全的施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