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만 있어 캡션 누락 상태. 출고 품질 기준상 빈 캡션은 정리 필요. 사진 내용 확인 불가이므로 사실 추가 없이 “资料图” 수준의 중립 캡션으로 최소 보완.
- 본문:
- 2문단의 법률 표기에서 이미 “《信用信息使用与保护法》(以下简称《信用信息法》)”로 처리되어 있어 적절. 수정 불필요.
- 3문단의 따옴표 표현 “在日志(log)中存储身份证号码”는 자연스럽고 의미 명확. 수정 불필요.
중국어 2차 최종 교정본 내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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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将对金融机构身份证号码处理情况开展排查
subtitle: 自4月起重点覆盖银行、保险、信用卡、证券和储蓄银行,检查收集使用管理及日志存储问题
summary: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表示,在对信用卡公司违反身份证号码处理义务作出处罚后,将启动针对金融行业的事前排查。排查对象包括银行、保险、信用卡、证券、储蓄银行等机构,重点检查身份证号码收集、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在日志中存储身份证号码等问题,并将通过整改建议等措施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环境。
keywords: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 金融机构, 身份证号码, 个人信息保护, 事前排查, 信用信息使用与保护法, 银行, 信用卡公司, 日志
image_caption: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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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31日表示,在近期对信用卡公司违反身份证号码处理义务作出处罚后,已决定把金融行业身份证号码处理情况纳入后续排查范围。
委员会表示,此次排查对象为面向个人客户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涵盖依据《信用信息使用与保护法》(以下简称《信用信息法》)等金融相关法规,可依法处理身份证号码的机构。自4月起,银行、保险公司、信用卡公司、证券公司和储蓄银行等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此次排查将重点了解金融机构在身份证号码收集、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和运营情况,尤其检查在非实质性金融交易环节是否存在过度处理身份证号码的问题。此外,“在日志(log)中存储身份证号码”也将被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委员会指出,这也是此前信用卡公司信息泄露事件的原因之一。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表示,希望通过此次事前排查,提前掌握金融行业身份证号码处理现状,并通过提出整改建议等必要措施,督促相关机构完善管理漏洞,持续营造让公众能够安心使用金融服务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