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The Block当地时间1月27日报道,日本金融厅在《支付服务法》全面修订的配套安排下,发布了一份稳定币监管草案,进一步细化相关监管框架。
草案内容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明确稳定币可计入储备资产的认定条件;二是细化传统金融机构开展加密资产中介业务时应遵守的监管要求。
日本金融厅已就该草案启动意见征集,面向行业及公众的征求意见期限截至2026年2月27日。
在储备资产管理方面,草案拟收紧可纳入稳定币储备资产的认定标准。其中,境外发行债券如需被认定为储备资产,必须取得指定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且相关发行人的总发行余额需达到100万亿日元以上。日本金融厅表示,此举意在提高储备资产的流动性和可信度。
草案还新增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子公司一旦参与加密资产中介业务,应向客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日本金融厅表示,此举是为了避免用户因传统金融机构的品牌或声誉而低估业务风险。
对于拟经手境外发行稳定币业务的企业,草案也提高了审查要求。根据草案,申请方需说明相关境外发行方不会面向日本普通用户开展发行、赎回或招揽等活动。日本金融厅同时表示,将推动与境外监管机构开展信息共享合作,以支持相关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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