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拟对投资“国民成长基金”的个人投资者给予最高40%的税收抵扣优惠,同时针对通过RIA将海外股票资金回流国内的安排,进一步完善反套利规则。若投资者在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后再次增持海外股票,税收优惠将按比例减少。
韩国企划财政部20日表示,作为“提振国内资本市场、稳定外汇市场”后续措施的一部分,政府将推动修订《租税特例限制法》和《农渔村特别税法》,并计划在2月临时国会期间推进相关立法。
根据方案,预计于6月至7月推出的“国民成长基金”将面向个人投资者提供税收支持。个人投资者若持有3年以上,投资金额以2亿韩元为上限,基金产生的股息所得可按9%单独计税;同时,政府还将按投资区间设置所得税抵扣优惠,最高抵扣比例为40%。
具体来看,3000万韩元以下部分适用40%抵扣,3000万至5000万韩元部分适用20%抵扣,5000万至7000万韩元部分适用10%抵扣。
对于企业成长投资工具(BDC),政府也计划给予同等税收支持,即在投资金额不超过2亿韩元的范围内,对股息所得按9%单独计税。
此外,政府还拟新设海外股票回流资金的税收优惠机制。个人投资者若通过RIA卖出海外股票,并将资金兑换为韩元后投入韩国国内市场,可就海外股票转让所得享受相应抵扣。
上述回流资金须在1年内投资于韩国国内股票或国内股票型基金,股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现金头寸则允许暂时保留。
在RIA内投资韩国国内股票过程中产生的、超出投入本金部分的收益,投资者可随时提取。
按个人口径计算,适用该项优惠的海外股票卖出金额上限为5000万韩元。税收抵扣将根据资金回流时点实行差异化安排:第一季度卖出的,按100%给予抵扣;第二季度卖出的,按80%给予抵扣;下半年(第三、第四季度)卖出的,按50%给予抵扣。
为防止投资者仅为获取税收优惠而通过资金腾挪再次投资海外股票,政府此次也同步细化了RIA的反套利约束。
RIA账户内资金可自由投资于韩国上市股票及国内股票型基金;但若投资者在普通账户中对海外股票出现净买入,政府将按照相应金额比例调减其可享受的税收抵扣。
同时,针对个人投资者投资面向个人的汇率对冲产品,政府还将引入特别安排:可按投资金额的5%冲减海外股票转让所得,单人扣除上限为500万韩元。
对于韩国国内母公司自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政府还计划将相关股息所得扣除比例由95%上调至100%。
企划财政部表示,上述涉及海外股票回流、汇率对冲产品以及境外子公司股息所得扣除比例上调的税收特例,均以稳定外汇市场为目的,仅在今年内限时实施。
企划财政部相关人士表示,本次修正案将以议员立法案形式提交,并在2月临时国会进行讨论。包括RIA在内的相关税收支持型金融产品,也将与有关机构协同推进,在法案生效时配套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