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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金融监督院是否会在时隔18年后再次被列为公共机构,预计将于本月底见分晓。随着政府加强公共部门管理,围绕监管独立性与公共问责之间如何取舍的讨论再次升温。

据金融业1月11日消息,韩国政府计划于本月底召开公共机构运营委员会,审议并表决新增及解除公共机构指定等事项。

根据现行《公共机构运营法》,企划财政部长需在每个会计年度开始后一个月内,就是否指定相关机构为公共机构进行审议。按照这一程序,2009年被解除公共机构身份的金融监督院,时隔18年后再次被纳入讨论范围的可能性正在上升。

金融监督院曾于2007年首次被指定为“其他公共机构”,后于2009年1月以保障金融监管独立性和自主性为由,被解除公共机构身份。

金融监督院依据《金融委员会的设立等相关法律》设立,属于非营利特殊法人,承担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保护金融消费者等核心公共职能。其预算并非来自国库,而是通过金融公司缴纳的分担金筹集。基于监管机构在人事和组织运营上需要保持一定独立性,此前一直未被纳入公共机构管理体系。

不过,外界长期以来持续质疑,金融监督院处于管理监督的“盲区”:权力较大,但相应制衡机制相对不足。2017年招聘舞弊事件发生后,关于将其重新列为公共机构的讨论再度升温。此后,每当金融风险事件发生,围绕其监管失灵和组织运营的问题也会再次被提起。

执政党与政府去年9月讨论金融机构改革时,曾将金融监督院是否应列为公共机构,与整合金融委员会和企划财政部的方案一并研究。其间还讨论过将金融政策职能划归金融委员会,以及整合设立金融委员会与金融监督院的新方案,但相关构想最终被撤回。不过,据悉,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内部对于应加强金融监督院外部约束的看法并未消失。

近期,Lee Jae-myung总统也在国务会议上提到,有必要强化对处于管理和评价盲区机构的责任约束与管控。在公共部门整体管理趋严的背景下,金融监督院的定位再次成为争论焦点。

金融监督院反对纳入公共机构体系:担心重复监管加重约束

对于可能被重新指定为公共机构,金融监督院内部在关注制度变化的同时,也在评估由此带来的人才流失风险。金融监督院目前约有2300名员工,每年离职人数约100人,离职率在4%至5%左右,处于相对较高水平。

此外,按2024年口径计算,金融监督院员工人均薪酬为1亿852万韩元,较2023年和2022年均有所下降。若再考虑通胀因素,实际工资水平被认为进一步走低。在这一背景下,一旦重新被纳入公共机构体系,外界担心人员外流可能进一步加快。

目前,金融监督院已适用公共机构预算指引中的“总额人工成本制度”,预算也需每年获得金融委员会批准,因此在工作量增加时,人员和预算都难以及时、灵活扩充。若被正式列为公共机构,预算编制、经营评价及高管管理等环节都将被纳入企划财政部的管理监督体系。

对此,Lee Chan-jin已公开反对将金融监督院列为公共机构的讨论。他于本月5日表示,“将金融监督院指定为公共机构存在相当大的问题”,并称正就此与政府进行沟通。

Lee Chan-jin表示,金融监督院本身的独立性并不算高,在预算和组织方面也缺乏自主的人事与财政权限,甚至无法与韩国银行相比,整体处境并不有利。

他还指出,金融委员会目前已在预算和组织层面对金融监督院实施管控,若再叠加一层管理,难以理解其必要性。他强调,金融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在全球范围内都被视为重要价值,并预计此次被指定为公共机构的可能性并不高。

另一方面,Lee Eok-won曾在去年的国政监察中表态称,应加强金融监督院的公共性要求。外界据此解读,金融委员会内部对强化约束持相对开放态度。

若金融监督院最终被列为公共机构,根据公共机构运营委员会的相关运行指引,其将每年接受政府经营评价。评价范围将涵盖预算、人事及经费使用等方面,如未达到相关要求,还可能面临相应处分。同时,金融监督院也可能因此面临来自金融委员会和企划财政部的双重管理。

一名金融业人士表示,市场目前关注的核心问题,在于政府将如何在监管独立性与责任强化之间作出权衡。当前,围绕“官治金融”的讨论也已出现,因此最终结论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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