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委员会决定,将地方房贷适用第二阶段压力总债务偿还比率(DSR)的期限再延长6个月,至明年6月底。
韩国金融委员会10日在有关部门联合召开的家庭债务检查会议上作出上述决定。按照现行安排,自今年7月第三阶段压力DSR实施以来,地方房贷原定仅暂缓6个月适用第三阶段标准;此次决定将这一缓冲期进一步延长至明年6月底。
金融委员会表示,此次调整综合考虑了家庭债务管理影响,以及地方房地产市场和建筑业景气度等因素。
这意味着,明年上半年地方房贷仍将继续适用较第三阶段更低的压力利率水平,以及相应的基准适用比例和按贷款类型划分的适用比例。整体来看,第二阶段对应的压力利率低于第三阶段。
会议还决定,优化全租房贷款担保审核中的房价认定方式。
目前,对于缺少可公认市场价格的住宅,原则上统一按公示价格的140%认定房价。调整后,如借款人提出申请,可采用近6个月内的评估价作为房价认定依据。
金融委员会表示,此举旨在缓解多户住宅等房产因实际房价与公示价格差距较大而在全租房贷款担保办理过程中面临的不便。相关措施将在韩国住房金融公社完成内部规定修订后,自明年1月2日起实施。
记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