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ver总部大楼。图片来源:Naver

韩国最高法院认定,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此前以“扭曲视频搜索结果”为由对Naver作出的罚款和整改命令,均应予以撤销。

据韩国法律界11月30日消息,韩国最高法院第一庭在Naver起诉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请求撤销整改命令及罚款决定一案中,撤销了二审“原告部分胜诉”的判决,并作出“原告全部胜诉”的判断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该案审判长为Seo Kyung-hwan。

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围绕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提出的两项违法事由。其一是,Naver在2017年8月调整视频搜索算法时,仅向旗下视频服务NaverTV提供相关信息,未向GomTV、AfreecaTV等竞争服务运营方告知,因而被认定为不当扭曲搜索结果。其二是,Naver在“NaverTV主题馆”视频的相关性排序中给予加分权重,使其在搜索结果中排名高于其他视频,构成不当行为。基于上述认定,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于2021年1月对Naver下达整改命令,并处以3亿韩元罚款。

在Naver提起的行政诉讼中,首尔高等法院曾认定,关于“未向竞争对手告知算法调整”的部分,难以直接据此认定Naver存在不当诱导客户行为,因此判决撤销罚款处分中的相关部分。

不过,二审同时认为,Naver仅对“NaverTV主题馆”视频赋予加分权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相关商品较实际情况更优,从而构成不当诱导客户,因此认可了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的部分处置理由。

对此,韩国最高法院作出了不同判断。法院认为,上述两项违法事由均不能成立,二审关于“NaverTV主题馆”加权构成不当诱导客户的认定也应撤销。

最高法院指出,Naver在提供视频搜索服务过程中,可以基于自身的价值判断和经营策略设计搜索算法,并据此决定信息的展示方式和排序规则。不能仅因其未向消费者或外部公开具体的价值判断和经营策略,就直接认定其行为违法。

最高法院进一步表示,只有在相关搜索算法的设计和运作方式具有欺骗性或误导性,足以侵害消费者的理性选择、破坏公平交易秩序时,才可能构成违法。仅凭对“NaverTV主题馆”视频给予搜索加权这一点,难以直接认定其属于此类行为。

法院还指出,Naver并非对旗下所有视频一律加权,而是仅对“主题馆”视频给予加分;而这类视频在发布前还需经过额外内部审核。对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质量的视频给予加分,存在合理性,也可能提升消费者使用便利性。

在是否构成不当诱导客户方面,最高法院认为,该行为的成立应以足以让消费者误认为相关商品相较竞争对手“显著更优或更有利”为前提,而本案并不满足这一条件。

最高法院指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消费者会仅因视频在搜索结果中排名靠前,就将其理解为“显著更好”。Naver此前也主张,相较于展示顺序,视频标题、缩略图以及内容本身等因素,对用户选择的影响更大。

此外,最高法院还表示,并无充分证据证明,加分行为妨碍了消费者基于理性判断选择或观看视频,或因此导致多数消费者最终遭受损害。

值得注意的是,韩国最高法院此前在另一宗涉及购物服务算法调整的案件中,也曾对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处罚提出相似看法。法院当时指出,算法的调整和变更本身属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能仅据此推定其具有限制竞争的意图。该案中,最高法院同样撤销了Naver在二审败诉的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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