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放送通信委员会5日表示,决定将小微商户门店信息短信服务适用的“事先明确同意”例外规定再延长两年。
根据现行安排,用户在致电门店咨询或完成预约后,电信运营商可自动发送短信,内容包括营业时间、位置、收费标准及促销活动等门店信息,无需另行取得收件人的事先明确同意。
《信息通信网络法》第50条第1项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发送广告信息时,原则上应事先取得收件人明确同意。此次决定延长的,正是上述门店信息短信服务的例外适用期限。
韩国放送通信委员会表示,该项措施于2022年首次推出,旨在应对疫情扩散并扶持小微商户。目前,使用该服务的商户约2万户。委员会称,综合持续扶持需求、用户反馈以及垃圾短信投诉趋势等因素后,决定继续实施这一安排。
委员会主席Kim Jong-cheol表示,希望此次决定能为小微商户的经济恢复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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