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与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在AI、媒体和数字监管、用户保护等领域的政策协同。双方还将围绕韩国广播媒体通信振兴院设立、地面波超高清(UHD)广播政策以及侵害事故相关用户保护等重点议题展开联合讨论。
两部门17日召开首次实务磋商,作为今年6月启动的高层政策协商机制的后续安排,重点检查首次政策协商会上商定合作事项的落实进展。
在AI领域,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上月向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AI Hub”提供约117万条广播视频AI训练数据,涵盖背景、人物、对象、字幕等10个类别。自6月起,该委员会还参与了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AI基本法制度完善研究组”的相关工作。
媒体与OTT领域的协作也在持续推进。6月,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参加了由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举办的“韩国国际流媒体节”,开展投资洽谈并设立宣传展台。11月由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主办的“国际OTT论坛”上,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也将参与相关活动。
双方还将就韩国广播媒体通信振兴院设立事宜加强协调。根据方案,该机构将通过整合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主管的观众媒体委员会和韩国广播振兴公社组建。相关《广播通信发展基本法》《广播法》《广播广告销售代理法》修订案已于9日获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通过。
在拟设立的振兴院设立委员会中,将纳入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推荐的2名委员。与此同时,双方还将继续协商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下属机构相关业务和资产的移交范围,讨论内容包括把韩国广播通信电波振兴院(KCA)、韩国互联网振兴院(KISA)、韩国智能信息社会振兴院(NIA)、韩国信息通信振兴协会(KAIT)、韩国电波振兴协会(RAPA)等机构的部分业务与资产划转至新振兴院的方案。
在地面波UHD广播政策方面,双方也将推进协同。两部门计划在制定“下一代地面波广播政策方案”过程中,共同讨论地面波UHD广播网建设及频谱政策等事项。
在用户保护方面,双方将加强围绕侵害事故的协作。根据《电信业务法》修订新增内容,两部门计划就将于2027年起设计并实施的用户保护工作评估制度开展合作。
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秘书长 Park Dong-ju表示,在高层政策协商会启动后,两部门建立可持续的合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未来还将进一步强化在重点议题,以及用户保护、投诉应对等民众感受度较高领域的实务协作。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信息保护网络政策室室长 Choi Woo-hyeok表示,作为数字领域主管部门,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将与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继续依托政策协商会和实务磋商机制,就AI、媒体与OTT、数字监管等重点议题共同制定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