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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型企业集团、大型金融平台及金融机构拟进入在线投资联动金融行业,韩国6家相关机构呼吁,应先明确准入与竞争规则,以避免利益冲突和不公平竞争。它们同时强调,在金融机构参与联动投资仍受审批程序和投资额度约束的情况下,新进入者未必能够为中利率贷款市场带来明显增量,反而可能加剧对有限投资资金的争夺。

MoneyMove、Mouda、HonestAI、8percent、PFCT、Hanpass Financial等6家公司10日发布联合声明,要求就大型企业集团、大型金融平台和金融机构进入在线投资联动金融行业,建立“合理且可预期的标准”。

上述机构表示,若市场影响力较大的大型企业集团旗下企业同时经营贷款比价与撮合业务,以及在线投资联动金融业务,可能引发利益冲突,并造成竞争失衡,因此有必要提前明确公平竞争原则。

6家公司还指出,在线投资联动金融中的中利率贷款市场,目前在资金供给扩张方面存在结构性约束,原因在于金融机构参与联动投资本身受到监管限制。

按照现行制度,金融机构参与在线投资联动金融投资,需经过创新金融服务相关申请和审批程序,且各机构的投资额度也受到限制。6家公司据此认为,即便大型企业集团关联企业进入这一行业,也未必会带来大规模新增资金,进而推动整体市场扩张;相反,行业竞争可能更多集中在有限的投资资源之上。

声明还强调,若贷款比价与撮合平台同时运营在线投资联动金融业务,相关潜在利益冲突应被单独评估。

根据声明,贷款比价与撮合平台会基于多家金融机构的利率、额度及审批结果等信息,向消费者提供产品比较和推荐服务。如果这一中介功能与直接提供贷款产品的在线投资联动金融业务结合,便可能出现优先展示自营或关联产品、使用竞争金融机构信息等问题。

因此,若企业同时经营贷款比价与撮合业务和在线投资联动金融业务,或通过关联公司进入该行业,就应事先明确相关规则,包括产品推荐和展示标准的透明度、竞争金融机构信息保护、关联公司与非关联公司之间的公平交易条件,以及向消费者提供客观信息的义务。

6家公司表示,提出这些问题并非为了阻止新进入者参与市场,而是希望建立一套规则框架,使既有机构与新进入者能够在同一基础上展开竞争。

上述机构还称,相较于平台影响力或短期价格竞争,更重要的是构建一个能够让消费者公平比较多种金融产品、并结合自身情况作出选择的市场环境。

6家公司表示,今后将结合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和专家等各方意见,继续参与围绕大型企业集团和大型金融机构进入在线投资联动金融市场及竞争原则的制度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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