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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称韩国IPTV节目使用费分成长期停留在20%区间

韩国广播通信大学教授 Lee Seong-min 指出,IPTV运营商向广播内容制作方支付的节目使用费比例长期处于20%区间。以2024年为例,有线电视SO基本频道的支付比例为72.6%,而IPTV仅为28.7%。研究认为,节目使用费核算不应仅依据基本频道收视费收入,应纳入购物频道、融合套餐等更完整的收入口径,并建议对提高支付比例的平台给予税额抵扣、减轻基金缴纳义务等政策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