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关键词 安全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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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A就美国稳定币细则提建议:应保障用户自托管权利
围绕美国稳定币监管细则,行业关注点正进一步聚焦用户保护和服务边界。美国国家加密货币协会(NCA)在提交给美国财政部的GENIUS法案第3条意见中提出,不应因发行方法律地位或牌照状态变化而直接冻结用户资金,并建议引入安全港机制,明确被盗或误转资产的处理流程及非托管钱包的监管边界,以保障用户自托管权利。
Crypto
Grayscale:尽管《CLARITY Act》受阻,美国数字资产监管进程不会停步
美国参议院未能推动《CLARITY Act》进入下一立法程序,法案在程序性投票中未达到终结冗长辩论所需的60票门槛。Grayscale表示,尽管立法进展不及预期,SEC和CFTC今年仍在通过联合解释文件和规则提案,持续细化数字资产监管框架,美国数字资产市场的制度化进程不会因此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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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SEC就加密资产融资提新规:设注册豁免并引入“安全港”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出《Regulation Cryptoasset》规则草案,拟为符合条件的加密资产投资合同设立1933年《证券法》注册豁免,并引入“安全港”机制,明确相关加密资产在一定条件下不再纳入证券法下“投资合同”的认定范围。草案设置500万美元和7500万美元两档融资豁免,其中适用较高额度豁免的发行人还需提交财务报表并持续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