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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ecommunications & Media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启动《视听媒体服务法》政府案讨论 报道频道与创作者监管成争议焦点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已就《视听媒体服务法》政府案启动内部讨论。这项法案拟整合广播与OTT等视听媒体监管框架,争议主要集中在公共领域边界、现有广播监管放宽幅度,以及个人创作者是否纳入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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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提交《视听媒体服务法》草案:大型创作者纳入申报管理,违规最高罚3000万韩元
韩国国会已提交《视听媒体服务法》草案,拟整合现行《广播法》与IPTV相关法规,并将YouTube、OTT等新媒体纳入统一监管框架。草案规定,达到一定订阅量和收入标准的创作者需履行申报义务,平台也须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对总统令指定的部分商品或服务,监管范围将从禁止诱导购买扩大至禁止销售,违规者最高可被处以3000万韩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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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IPTV业界呼吁松绑资费、条款和广告监管
韩国IPTV业界在13日的一场研讨会上呼吁,放宽资费、利用条款及广播广告等领域的监管。业界认为,付费电视行业危机已在广告收入、电视剧制作等指标下滑中显现。对此,放送媒体通信委员会表示,认可监管重心由事前监管转向事后监管的方向,但在制度调整过程中仍需统筹用户保护、播出稳定和产业链各方利益,并将研究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