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正推进付费电视振兴方案,计划于年内公布最终方案。在行业长期呼吁放宽资费监管和条款监管的背景下,监管改革将如何落地,正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考虑到频道节目提供商(PP)对核心规则调整反应较大,监管层更可能先从争议较小的附加服务领域着手。
据悉,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近期已完成付费电视制度改革方案草案的内部汇报。接下来,委员会将继续与内部相关部门协调,并争取在年内对外发布最终方案。针对付费电视运营商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监管层还将另行以非公开方式征求。
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由于振兴方案需要在年内出台,当前正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同时梳理行业提出的重点诉求,涉及资费监管、条款监管以及广播通信发展基金等议题。
今年8月,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成立“付费电视振兴”政企协商机制,正式启动监管改革讨论。该协商机制由8家付费电视平台企业和6家PP组成,前者包括IPTV运营商、有线电视运营商(SO)及卫星电视运营商等。
在当时的讨论中,行业将调整资费监管和条款监管列为首要诉求,认为现行规则抬高了新产品推出门槛。尤其是在OTT持续扩张、付费电视市场增长放缓的背景下,运营商希望获得更大的产品运营自主权。
行业要求调整的代表性规则之一,是服务条款的“申报受理制度”。以IPTV为例,现行《互联网多媒体广播事业法》(IPTV法)第15条规定,服务资费及使用条件相关条款需向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申报;即便是对既有条款进行调整,也需履行同样程序。
这一程序并非提交材料后即可完成,而是必须在行政机构受理后方可生效。根据IPTV法施行令第12条之2,自受理申报之日起7日内,主管部门应通知是否受理,或是否延长处理期限。至于最低频道套餐和通信捆绑产品资费,则属于单独审批事项。
行业方面主张,将这类“申报并经受理后生效”的机制,改为“申报即生效”的方式。其理由是,无论新产品上线还是资费体系调整,都必须经过申报受理流程,难以跟上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
一位IPTV行业人士表示,产品往往需要根据用户反馈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但在现行条款申报受理机制下,实际上线时间往往要推迟数月。即使新产品方案已经完成,如果发布时间被拖延,也很容易错失市场窗口。
行业还指出,与OTT等竞争服务相比,付费电视在资费和条款方面仍适用事前监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产品竞争力。虽然法定处理期限只有7天,但从产品规划、与相关机构沟通到最终完成条款申报受理,整个落地周期依然较长。
不过,要全面放宽申报受理制度并不容易。付费电视产品的核心要素在于资费和频道组合,而这两部分都牵涉复杂的利益关系。
尤其是在改为“申报即生效”后,付费电视运营商在频道编排上的自主权可能进一步扩大,甚至可以更灵活地决定特定频道的纳入或剔除。据悉,PP方面对此反应较为强烈。
一位付费电视政策专家表示,如果运营商能够自由增减频道,PP面临的压力将明显上升,这也是当前条款监管改革迟迟难以推进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有观点认为,即便放松资费监管,也未必能立即改善运营商盈利状况。在与OTT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付费电视运营商本身就难以轻易提价,而资费调整还可能带来额外的政策压力。
正因如此,市场普遍认为,更现实的改革路径是先从与频道组合和资费不直接相关的附加服务入手。当前,付费电视运营商依托频道提供的部分附加服务,同样需要履行条款申报义务。
上述专家表示,如果全面放开频道编排或资费监管,相关利益冲突会更加明显;但若先行放宽附加服务监管,几乎不会直接损害任何一方利益。因此,可优先调整附加服务相关的条款监管,为新服务推出释放更大空间。
随着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年内振兴方案发布时间临近,条款监管究竟放宽到何种程度,预计将成为方案中的关键看点。如何在保障PP和观众权益的前提下,扩大运营商推出新产品的自主权,也将成为这项改革能否落地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