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韩国金融信息分析院

韩国将进一步收紧数字资产业务经营者的申报审查标准。自8月20日起,申报审查范围将扩大至大股东、财务状况、组织与人员、信息系统设备等事项;如涉及大股东或合规体系变更,也将由原先的事后申报改为事前30天预申报。

韩国金融信息分析院(FIU)与韩国金融监督院13日在首尔Dreamplus江南面向数字资产业务经营者及拟进入市场的主体举行修订版申报手册说明会,介绍将于20日施行的制度调整内容。

此次修订是为配合今年1月在国会通过、并将于8月20日施行的《特定金融交易信息的报告及利用法》修正案。监管部门同步更新申报手册,并细化了相关实务标准。

根据修订内容,在业务申报阶段,犯罪经历审查对象将由现行的代表人和高管扩大至大股东;审查所依据的法律范围也新增《公平交易法》等经济犯罪相关法律。

大股东认定范围也一并扩大。除最大股东和持有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主要股东外,还包括有权任命代表理事或半数以上董事、或对关键决策施加支配性影响的股东。

此外,与最大股东存在特殊关联关系的股东也将纳入审查范围。若最大股东为法人,其最大股东、代表人等同样属于申报对象。对于大股东位于海外,或通过多层法人架构形成控制关系的情形,经营者需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在财务审查方面,经营者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也将被纳入核查。计算负债率时,用户预存资金等项目将不计入负债总额。监管部门还将分别核查经营者、大股东以及高管和代表人的违约记录、不良金融机构相关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破产、重整、停业等记录。

组织与人员方面的审查标准也进一步细化。反洗钱岗位原则上按不少于4人进行审查,同时还将核查合规监控负责人的专业培训完成情况、相关从业经历及证书持有情况。监管部门表示,也会结合业务形态和组织规模,允许一定范围内的兼任安排。

信息系统设备要求同样有所调整。凡涉及处理唯一识别信息或个人信用信息的信息系统,原则上须设置在韩国境内;若采用云服务,只要服务器所在Region位于境内,即可视为境内信息系统设备。

此前,针对组织与人员、信息系统设备、内部控制体系等合规体系事项,监管部门主要依据提交材料进行审核。今后,上述事项将被纳入可能导致申报不予受理的情形,审查也将进一步延伸至实际运行情况,必要时还将实施现场检查。

变更申报方式也将随之调整。对于大股东及合规体系相关事项,过去可在变更后14日内申报,今后则须在变更前30天完成预申报。

监管部门提醒,如在收到FIU受理通知前即先行实施相关变更,可能被认定为违反《特定金融交易信息的报告及利用法》,并面临刑事处罚或行政制裁。变更申报期限的起算点则以实际变更日为准。

具体来看,名称和营业场所地址以登记簿记载的变更日为准;联系方式以实际开通并投入使用之日为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MS)认证以收到证书之日为准;实名验证的出入金账户以合同生效日为准。

修订内容还新增了对非托管型钱包是否属于申报对象的判断标准。对于经营者不独占管理用户私钥、面向个人使用的非托管型钱包,监管部门表示,其在一定条件下可被排除在申报对象之外。

是否需要申报,将综合考量经营者能否单独转移数字资产、是否可任意生成、识别或解密私钥、是否为每位用户单独生成私钥和钱包地址,以及用户是否为实际签名主体等因素。

FIU制度运营企划官Ha Jusik表示,数字资产市场近期已发展为对国民经济生活和金融市场产生广泛影响的市场环境,与2021年首次引入申报制时相比已明显不同。为维护市场信任,有必要在准入阶段就对经营者及大股东的健全性进行更严格的核查和审查。

FIU与韩国金融监督院表示,修订版申报手册将自20日起正式施行,并将通过协会等渠道建立实务咨询应对体系。

关键词

#FIU #韩国金融监督院 #数字资产业务经营者 #反洗钱 #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法 #申报审查 #大股东审查 #ISMS #云服务 #预申报
版权所有 © DigitalToday。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或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