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部分支持了Samsung Electronics针对跳槽至SK hynix的前NAND闪存设计人员提出的竞业限制临时禁令申请。法院裁定,两名前员工在离职后一年半内不得前往SK hynix任职,期限较Samsung Electronics主张的两年有所缩短。
据法律界消息,水原地方法院民事第31庭(主审法官:Shin Woo-jung)近日对Samsung Electronics针对前员工A等两人提出的申请作出部分支持裁定。根据裁定,两人在2027年4月30日之前不得入职SK hynix及其关联公司,也不得以顾问等形式提供服务。法院同时下达间接强制命令,如违反裁定,两人需按日向Samsung Electronics支付500万韩元。
A等人此前在Samsung Electronics存储业务部门工作约10至11年,属于负责NAND闪存核心设计的中坚人员。据悉,两人接触过下一代产品设计方案、开发进度等信息;一旦相关信息流向竞争对手,可能削弱Samsung Electronics的竞争优势。两人于去年10月从Samsung Electronics离职,并于今年2月转入SK hynix。
本案争议的核心在于,双方入职时签署的“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入职竞争对手”约定,法律效力究竟应被认可到何种程度。尽管韩国法院近来更加重视劳动者的职业选择自由,对企业主张竞业限制的审查趋于严格,但在本案中,Samsung Electronics的主张仍获得了法院相当程度的支持。
法院指出,NAND闪存设计属于国家核心技术,两名员工掌握核心设计信息,且Samsung Electronics长期将其作为核心人才单独管理。法院还认为,两人在准备跳槽期间以升学等理由向公司隐瞒真实去向并办理离职,这一点对其不利。
法院表示,相关技术属于国家核心技术或国家尖端战略技术,具有较高保护价值;一旦泄露给竞争对手,可能缩短对方达到同等技术水平所需时间,而申请人则难以避免由此承受竞争力受损的后果。法院同时指出,在半导体行业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有必要维护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即便竞业限制约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相关人员的职业选择自由,也不能仅据此否定其效力。
不过,对于Samsung Electronics主张的两年竞业限制期限,法院认为,即便认可保护相关技术的必要性,禁止其在竞争对手处任职长达两年,仍可能对职业选择自由造成过度限制,因此最终将期限缩短为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