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24日表示,《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法》部分修正案已在国务会议上获得通过。根据修正案,针对违法发送垃圾信息的行为,最高罚款标准将提高至相关营收的6%,并引入违法所得没收或追缴措施。
具体来看,修正案规定,对违法发送垃圾信息者以及未履行防范义务的企业,最高可按相关营收的6%处以罚款;通过发送违法广告信息取得的违法所得,将予以没收或追缴。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指出,此前相关处罚最高仅为3000万韩元罚款。考虑到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信息发送业务所获取的收益,现行处罚力度一直被认为偏低。
除提高处罚水平外,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还将同步推进群发短信市场秩序整治。今后,通过群发短信服务发送营利性广告信息时,必须委托依据《电信事业法》取得“发送资格认证”的主体进行发送。
该修正案将在公布之日起6个月后施行。有关罚款上限和计算标准等具体事项,将由总统令另行规定。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表示,后续将推进实施令及相关下位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委员长 Kim Jongcheol表示,期待此次修法能在减少违法垃圾信息给民众造成的不便和损失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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