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集团会长Koo Kwang-mo。图片来源:韩联社

LG集团会长Koo Kwang-mo就其父、已故前会长Koo Bon-moo遗产引发的诉讼,在一审中胜诉。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11庭11日对Kim Young-sik及其两名女儿——LG福利基金会代表Koo Yeon-kyung、Koo Yeon-su——起诉Koo Kwang-mo一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求。

该案由Kim Young-sik与两名女儿于2023年2月提起,主张应重新分配Koo Bon-moo遗产。

据悉,Koo Bon-moo遗产规模约2万亿韩元,包括LG股份11.28%等资产。其中,Koo Kwang-mo继承了LG股份中的8.76%。

Kim Young-sik与两名女儿则继承了部分LG股份,其中Koo Yeon-kyung持股2.01%,Koo Yeon-su持股0.51%。此外,她们还继承了金融投资产品、房地产、美术品等Koo Bon-moo名下个人财产,合计约5000亿韩元。

原告方主张,此前各方是在认为存在“Koo Kwang-mo将继承全部股份”遗嘱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因此该协议属于基于错误认识或欺诈而成立,不应具有法律效力,要求按法定继承比例重新分配遗产,即配偶份额为1.5、子女各为1。

对此,Koo Kwang-mo方面依据相关人士证言及家族协议等予以反驳,称Koo Bon-moo生前已明确由Koo Kwang-mo作为继承人,并表达过将与经营权相关的核心资产交由其承继的意向。法院最终采纳了Koo Kwang-mo方面的主张。

(来源: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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