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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审议委员会细化快速审议机制 以防“定向审议”争议再现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审议委员会日前出台并施行《委员会基本规则》等制度文件,进一步细化快速审议程序。新规明确,快速审议须由分委员会委员提出,并经出席委员过半数同意,且是否启动需在公开会议上决定;在委员人数不足5人时,还将提高开会和表决门槛,以减少外界对“定向审议”等问题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