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审议委员会成立并召开首次会议。图片来源:韩联社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审议委员会为防止过去在原韩国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时期引发争议的“定向审议”及所谓“封口”问题再次出现,对快速审议程序作出进一步细化,并删除了有关主席“维持会议秩序”的相关条款。

该委员会2日表示,已于上月31日制定并施行《委员会基本规则》以及《分委员会组成及运营相关规则》等制度文件,内容涵盖快速审议、分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和会议运营方式等多个方面。

根据新规,快速审议须由分委员会委员提出,并经出席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推进;是否启动快速审议,也必须在公开会议上作出决定。

在原机构运行期间,快速审议由谁提出、由谁同意以及提出理由等信息并未公开,因此曾被外界批评为针对特定议题的“定向审议”。

新规还明确,当分委员会委员出现缺额、实际委员人数不足5人时,将适用更严格的法定人数要求。具体来看,开会门槛由“委员过半数”提高至“三分之二”,表决门槛则由“出席委员过半数同意”提高为“全体出席委员一致同意”。

同时,规则将原先“由不足5人构成的分委员会”的表述,调整为“委员人数不足5人的分委员会”,以减少围绕法定人数认定的解释争议。

在会议运营方面,新规删除了原基本规则中主席“维持会议秩序”的条款,以保障委员充分讨论。

对于“会议如未在当日24时前结束则自动终止”的规定,新规还补充明确,未处理完毕的议题将自动列入下一次会议议程。与此同时,议程顺序调整的程序也被进一步明确:会议开始后,如需调整议程顺序,经出席委员过半数同意即可。

委员会主席Ko Gwangheon表示,将按照其就任时的承诺,纠正过去被扭曲的制度和程序,推动恢复公众对审议工作的信任,并通过透明、民主的委员会运营,形成符合社会常识的合理审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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