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将把经确认的AI产品和服务优先纳入公共采购,并对特定群体使用AI服务提供费用支持。图片来源:Shutterstock

韩国政府将把经确认的AI产品和服务优先纳入公共采购范围,并扩大对特定群体使用AI服务的费用支持。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14日表示,载有上述内容的《人工智能发展与信任基础构建基本法》(下称《AI基本法》)施行令修订案已在国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将与修订后的《AI基本法》一并于21日起实施。

此次修订主要围绕三方面展开:明确可优先纳入公共采购的AI产品和服务范围,细化AI服务费用支持对象,并补充AI初创企业扶持程序及AI研究所设立、运营要求等内容。

根据新规,国家机关等在采购业务所需产品和服务时,可优先采购经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部长确认的AI产品和服务。企业如需取得确认资格,需向韩国人工智能与软件产业协会(KOSA)提出申请;经韩国信息通信技术协会(TTA)完成产品和服务是否实际应用AI技术的审查后,由KOSA出具确认书。

审查重点包括,AI计算系统是否与相关产品或服务结合,并用于提升其功能、易用性、可及性和效率等。考虑到制度仍处于实施初期,今年暂不单独收取相关费用。

取得确认书的产品和服务自8月起可在采购市场享受一系列优待措施。参与多供应商合同(MAS)时,3000万韩元以上供货业绩要求将予以豁免,参与企业数量门槛也将从“至少3家”下调为“至少2家”。

在总额合同资格审查中,相关产品和服务可获得技术评分1.5分加分;软件单价合同要求的3项交付业绩也将免除。企业申请认定为AI软件创新产品时,可凭确认书和著作权登记证明替代专利等技术条件。

此次修订还扩大了AI弱势群体范围。除残障人士、65岁以上老年人、基础生活保障对象和次低收入群体外,职业中断女性、求职者等较难使用高性能AI服务的人群也被纳入支持范围。国家和地方政府可对这些群体使用相关产品和服务的费用提供支持。首都圈以外高校人才和理工科人才也被纳入支持对象。

此外,政府还建立了依托母基金支持AI创业的程序。中央行政机关如有需要,可与韩国中小风险企业部协商,要求韩国风险投资制定AI产业投资计划。

新规同时明确,AI研究所可由高校、企业、政府出资研究机构及非营利法人等设立。设立主体需满足财务要求,并制定安全对策和内部管理制度。具体标准将另行发布告示予以明确。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部长Bae Kyung-hoon表示,随着公共部门加快导入和应用AI,公众获取AI服务的机会也将进一步扩大。政府将发挥公共部门的先导作用,推动民间创新AI技术更快落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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