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正着手调整国家研发课题评价体系,将评价重心由单纯结果导向转向对挑战性成果的综合评价。允许研究人员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调整目标的“Moving Target”机制,也将于明年起全面实施。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8月31日表示,已制定《2026年度国家研发行政制度改进方案》,并已向产业通商资源部、中小风险企业部、气候能源环境部等相关部门通报。
该方案是在通过线上渠道和现场座谈收集349条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并于本月26日在第8次国家科学技术咨询会议审议会议上获得审议通过。
此次调整的核心在于改革国家研发课题评价方式。韩国政府已于今年7月取消以结果为导向的等级评价和评分制度,并计划在10月前完成新课题评价体系设计。
按照新方案,除学术、技术和产业带动效应显著的“优秀成果课题”外,未达到最初设定的创新目标、但在试错过程中形成有价值数据和知识的项目,也可被认定为“优秀挑战课题”。入选项目将获得后续研究衔接和政府表彰等激励支持。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未履行协议义务或学术不端等问题的项目,政府将其归类为“不适当课题”,并采取追回科研经费、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等惩戒措施。
允许研究人员根据技术环境变化等因素调整研究目标的“Moving Target”机制,将从明年起全面实施。为提升调整效率,相关审批程序也将压缩。与此同时,政府还计划以负面清单方式制定跨部门指引,作为是否批准目标调整的判断依据。
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相关限制也将同步放宽。现行规定要求科研设施和设备须在阶段结束日前两个月完成采购,调整后将改为以课题整体结束日为基准,只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即可。若上一阶段结束后下一阶段启动延后,直接费用结余可自动结转至下一阶段;在阶段评估结果最终确认前,也将允许先行支付必要的人力费用。
研究津贴方面,韩国将新增个人领取上限。现行规则规定,研究津贴总额不得超过人力费用的20%,且单个研究人员领取金额不得超过研究津贴总额的70%。调整后,在此基础上,个人领取的研究津贴还将被限定在纳入课题的本人劳动报酬金额100%以内。
此外,针对此前不同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科研经费结算口径上存在差异的问题,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计划制定并下发跨部门统一结算指南,以及科研经费认可与不予认可案例手册。年度报告提交负担也将相应减轻:如首年或最终年度协议期限不足6个月,可将当年报告内容并入下一年度年度报告一并处理。
政府还将加强对汇往海外机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并在与海外机构签署协议时,围绕知识产权(IP)等研究成果权利保护,制定覆盖研发全周期的支持方案。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表示,将从下月起启动《国家研发创新法》施行令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并计划自2027年起全面实施改进后的制度。
韩国科学技术创新本部本部长Park In-gyu表示,建设能够让研究人员专注于大胆、挑战性研究的自主科研环境至关重要,政府将破除不必要的惯例,构建让一线研究人员切实感受到的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