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y Tae-won在首尔举行的SK AI Summit上发表主题演讲。图片来源:SK

SK集团会长Chey Tae-won已就首尔高等法院作出的财产分割重审判决提起上诉。根据该判决,Chey Tae-won需向Art Center Nabi馆长No So-young支付9440亿韩元。

这一消息由SK Supex Council通过Chey Tae-won代理律师团队发布的声明披露,距首尔高等法院于上月24日宣判约三周。声明称,Chey Tae-won在综合多方面因素并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提出上诉,并将尽量以减少对股东及集团经营影响的方式应对后续程序。该声明于14日23时59分对外发布。

此前,首尔高等法院家事1庭(审判长Lee Sang-ju)于上月24日就该案重审作出判决,要求Chey Tae-won向No So-young支付9440亿韩元财产分割款,较二审认定的1.3808万亿韩元减少4368亿韩元。法院同时认定,Chey Tae-won持有的SK股份应纳入分割范围,并在裁量中考虑了相关股票价值大幅上涨的因素。

随着上诉状提交,案件将再次进入韩国大法院审理程序。与此前上诉审相比,此阶段的审理范围更为有限。由于重审判决原则上需遵循大法院此前的发回意见,已按相关意见处理的部分,原则上难再成为争议焦点。市场预计,此次再审的核心争点将集中在SK股份是否应纳入分割范围、分割比例是否妥当,以及估值基准时点的法律适用是否存在问题。

其中,估值基准时点是双方在重审阶段争议最为集中的问题之一。Chey Tae-won一方主张,应以离婚最终确定前二审辩论终结日,即2024年4月16日作为基准;No So-young一方则主张,应以发回重审辩论终结日作为基准。

从股价表现看,两种时点对应的估值差异明显。2024年4月16日,SK股价约为16万韩元,按Chey Tae-won持股计算,其所持股份价值约为2.07万亿韩元。若以发回重审宣判日为基准,SK股价为86.2万韩元;按其17.9%的持股比例简单计算,相关持股价值约为11.2万亿韩元。

暂时避开减持股权情形,融资压力仍受关注

随着上诉程序启动,判决最终生效的时间也将进一步推后。韩国大法院的审理周期因案件而异。Chey Tae-won与No So-young离婚诉讼的上诉审于2024年7月受理,历时1年3个月后,于去年10月16日宣判。当时,大法院仅确认20亿韩元精神损害赔偿金部分,财产分割部分则发回首尔高院重审。

从SK治理结构角度看,市场普遍认为,至少短期内已避免出现最不利局面。由于此次重审认定的分割金额较二审减少数千亿韩元,Chey Tae-won暂时无需为筹措资金而大规模出售作为集团控制权核心的SK股份。不过,考虑到分割金额绝对规模仍然很大,其后续资金筹措方式依旧受到关注。

该案也被视为观察韩国财阀家族离婚财产分割尺度的重要案例。围绕与经营权直接相关的股权是否应纳入分割范围,以及配偶贡献度应如何认定等问题,韩国大法院层面或将再次作出梳理。截至目前,No So-young一方是否同样提起上诉,尚未得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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